乌兰乌苏
即今新疆沙湾县东南乌兰乌苏镇。清道光《新疆识略》卷2乌鲁木齐:乌兰乌苏台“西至安集海一百一十里”。
即今新疆沙湾县东南乌兰乌苏镇。清道光《新疆识略》卷2乌鲁木齐:乌兰乌苏台“西至安集海一百一十里”。
清宣统元年(1909)改双城厅置,治所在双城堡(今黑龙江省双城市)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双城市及五常市西北部一带。1913年改双城县。清宣统元年(1909年)升双城厅置,治今黑龙江省双城市。属吉林省,无
即今广西德保县东北隆桑镇。《清一统志·镇安府》:陇桑隘“在府(故治在今德保县)东四十里崇山下,接奉议州界”。
源见“魏舒襆被”。指去职。唐宋之问《桂阳三日述怀》诗:“载笔儒林多岁月,襆被文昌事吴越。”宋苏轼《次韵林子中春日新堤书事》诗:“东都寄食似浮云,襆被真成一宿宾。”【词语襆被】 汉语词典:襆被
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二世二年七月,具斯五刑,论腰斩咸阳市。斯出狱,与其中子俱执,顾谓其中子曰:‘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!’”《太平御览》九二六引《史记》作:“李斯临刑,思牵黄犬
丧家之狗:原指有丧事人家的狗,无人喂养,比喻沦落不遇的人。后也指丧( ㄙㄤˋ sàng )失了归所的狗,比喻失去靠山,无所依归的人。漏网之鱼:比喻逃脱拘禁的人。 元明戏剧小说中的常用语。形容人狼狈
官署名。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太子左、右监门率府置,职掌同。神龙元年(705)复旧称。
西汉置。因在鲖水之阳得名。治今安徽临泉县西鲖城集。属汝南郡。西晋属汝阴郡。惠帝后改属新蔡郡。东晋咸康二年(336)省入新蔡县,旋复置。北齐废。隋开皇十一年(591)又置。大业中属淮阳郡。唐贞观初废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在今山西平陆县西南大阳津下游、河南陕县西北黄河上。《元和郡县志》陕州陕县:“大阳桥长七十六丈,广二丈,架黄河为之。在县东北三里。贞观十一年(637)太宗东巡,遣武候将军丘行恭营建。”《旧唐书·太宗纪》
匈奴语音译。汉代匈奴人使用的一种青铜刀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颜师古注引应劭语“径路,匈奴宝刀也。”一说源自西周初年周人使用的名为“轻吕”的短剑。汉元帝(前49—前33在位)初年,呼韩邪单于与汉使韩昌、张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