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阳亭
在今河南新郑市北四十里华阳砦。《晋书·嵇康传》:“初,康尝游于洛西,暮宿华阳亭,引琴而弹。夜分,忽有客诣之,称是古人,与康共谈音律,辞致清辩,因索琴弹之,而为‘广陵散’,声调绝伦,遂以授康。”
在今河南新郑市北四十里华阳砦。《晋书·嵇康传》:“初,康尝游于洛西,暮宿华阳亭,引琴而弹。夜分,忽有客诣之,称是古人,与康共谈音律,辞致清辩,因索琴弹之,而为‘广陵散’,声调绝伦,遂以授康。”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一员,司主爵曹之籍帐,为主爵侍郎副贰,侍郎缺则厘其曹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,寻置承务郎,同员外郎职。唐初复置,一员,从六品,为主爵司次官,高宗龙朔二年(662
三十卷。宋王益之撰。益之字行甫,象之兄,南宋婺州金华(今属浙江)人。淳熙进士。官至大理寺直。谙熟两汉掌故,著有《西汉年纪》、《汉官总录》、《职源撮要》。该书记西汉一代史事。取材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,旁及
一卷。清王国维撰。王国维此书,重点在于辨驳周公摄政之事。王国维认为,周公摄政之事不可信。他在解释《洛诰》中“复子明辟”时说:“复,白也。”又引郑玄曰:“复谓奏事也。辟,君也。”所以王氏认为“复子犹《立
晋石崇家中富有,性豪侈,家中做饭以蜡烛代柴。见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汰侈》。后用为咏豪侈之典。或用以指光彩照人。李商隐《牡丹》:“石家蜡烛何曾剪,荀令香炉可待熏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分曹侍御史之一,掌度支运。
1504—1580明福建晋江(治今泉州)人,字志辅,号虚江。少好读书,知兵法。世袭百户。举嘉靖十四年(1535)武会试,授千户,守御金门。二十八年朱纨巡视福建,荐为备倭都指挥又参与镇压琼州(今海南)五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扎哩卫。嘉靖(1522—1566)间设。《满洲源流考》作扎哩卫,并说清代有扎里河在齐齐哈尔东,入屯河(今汤旺河)。
官名。战国始置,为县令之副,助掌县政。秦汉沿置,通常为一员,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由朝廷任命,主掌文书及仓狱诸事。三国魏大县丞秩四百石、八品,余为九品。晋同。南朝宋皆九品,不常置。梁置。北齐皆从九品上。北
一卷。旧传黄帝或云玄女撰,清洪颐煊辑。此书依托,无待明辨。最早著录见于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。《隋志·子部·兵家》云“《黄帝问玄女兵法》四卷,注曰:梁三卷”。其后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也著录云:“《黄帝问玄女兵
使职名。唐玄宗天宝九载 (750)置,时诸贵戚竞以向皇帝进膳食相尚,遂以宦官姚思艺为检校进食使,掌所进水陆珍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