岑水场
在今广东翁源县西北。《舆地纪胜》卷90韶州:岑水场“出产银铜。庆历七年置。……《舆地广记》云:崇宁元年升涔水场为建福县。今无此县”。
北宋庆历七年(1047年)置,在今广东省翁源县西北小宝山南麓。属曲江县。崇宁元年(1102年)升为建福县。
在今广东翁源县西北。《舆地纪胜》卷90韶州:岑水场“出产银铜。庆历七年置。……《舆地广记》云:崇宁元年升涔水场为建福县。今无此县”。
北宋庆历七年(1047年)置,在今广东省翁源县西北小宝山南麓。属曲江县。崇宁元年(1102年)升为建福县。
一作臧孙子。战国时宋国人。《战国策·宋卫策》载齐攻宋,宋使其往楚求救,楚王悦而应允。回国时他深感忧虑。御者问其故,答以宋小而齐大,救小宋而得罪于齐,此为楚所忧;今楚王悦,是口头答允救宋以坚定宋国抗齐决
源见“筑室道谋”。喻意见不统一而无法办成的事。明李贽《西征奏议后语》:“于时梅侍御 客生独荐李成梁,又不合当事者意,复成道旁之筑。”
《论语.子路》:“言必信,行必果。”本指行事果断,后用以指事功已就。明陈子龙《侯君尔济诔》:“器旷时促,行果身退。抱用不试,良可伤已。”【词语行果】 汉语词典:行果
刑罚名。唐律规定,闻父母丧匿不举哀,告发祖父母、父母的从犯,咒诅祖父母、父母,用迷信邪道之类手段,求祖父母、父母爱媚者,皆处流刑,称不孝流。
明嘉靖七年 (1528)置土巡检司,属思恩军民府。治所在今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西北都阳镇。清属思恩府。1916年废。明嘉靖七年(1528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。后废。
①即今辽宁兴城市西南团山子。《清一统志·锦州府二》 “杨安堡”条下:“团山堡在州西三十里,又西十里有仙灵寺堡。”②在今广西平乐县东十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7平乐县:团山堡“其地有团山,因名”。
西夏汉文钱币名。铸于夏崇宗元德年间(1119—1126)。铜质,传世品形制规格不一。有“元宝”与“重宝”钱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副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副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佐官,秩正三品。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巡抚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
读音:Chǔ【源】 系自嬴姓。伯益之后有处氏,见《风俗通》(1,60,62)。【望】 北海、颍川、沛国(17,21,60,418)。【布】 浙江萧山有此姓(209)。【人】 处子,战国时赵之辩士(17
1821—1870清山东菏泽人,字谷山。道光进士。初任安徽建平、合肥知县。咸丰三年(1853)后随袁甲三、翁同书在安徽镇压太平军、捻军,累迁至署安徽布政使。同治二年(1863)迁安徽按察使、布政使。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