恩施县
清雍正六年 (1728) 改施州卫置,属归州。治所即今湖北恩施市。十三年 (1735) 为施南府治。民国初属湖北荆南道。1921 年为施鹤道治。1932年直属湖北省。1981年析城区置恩施市。1983年撤销恩施县,并入恩施市。
古旧县名。清雍正六年(1728年)由施州卫改置,治今湖北省恩施市。属归州。十三年为施南府治。1912年废府留县。1981年县城区设置恩施市。1983年恩施县并入恩施市。
清雍正六年 (1728) 改施州卫置,属归州。治所即今湖北恩施市。十三年 (1735) 为施南府治。民国初属湖北荆南道。1921 年为施鹤道治。1932年直属湖北省。1981年析城区置恩施市。1983年撤销恩施县,并入恩施市。
古旧县名。清雍正六年(1728年)由施州卫改置,治今湖北省恩施市。属归州。十三年为施南府治。1912年废府留县。1981年县城区设置恩施市。1983年恩施县并入恩施市。
即西蕃。《旧唐书·冯定传》:“韦休符之使西番也,见其国人写(冯)定《商山记》于屏障。”此指吐蕃。唐、宋、元、明汉文史籍中对吐蕃亦称西番(蕃),指今西藏,有时亦泛指藏族聚居地区。
源见“獬豸冠”。指御史等执法官吏。唐司空曙《九日送人》诗:“送人冠獬豸,值节佩茱萸。”
三十六卷。明屠本畯(生卒年不详)编。屠本畯,字田叔。鄞县(浙江宁波)人。官累太常典簿,南京礼部郎中。著有《闽中海错疏》等多种。是编选汉、魏至唐之诗,屠本畯在古诗、律诗之间,别立一名,谓之“声诗”,并以
古县名。本春秋楚邑,秦置县,汉沿置。治今安徽凤阳东北。杜甫《元日寄韦氏妹》:“近闻韦氏妹,迎在汉钟离。”
汉代法律用语。指地方官吏判处罪囚死刑后呈报上级官府批准执行。《汉书·酷吏传·义纵传》:“纵一切捕鞠,曰‘为死罪解脱’。是日皆报杀四百余人。”颜师古注:“奏请得报而论杀。”
【生卒】:1551—1634【介绍】:明山西阳城人,字伯瑞。万历八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,历知绍兴、青州府,有廉明声。四十年,官郧阳巡抚,陕西民变,遣人劝喻解散。累进南京刑部尚书,改兵部。天启初,见魏忠贤
在今湖南桂阳县南八十里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61桂阳军: 晋岭 “晋时出银,因以为名”。
遥辇氏八部之一。以*石烈置部。辽设节度使,属西北路统军司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员六人,掌教授太学生经义,下设太学助教上士以佐之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,战国时始置博士,汉武帝时始置五经博士,
一百回。清吕熊(约1640-1722)撰。吕熊字文兆,号逸田叟,苏州府昆山县(今上海昆山)人。他性情孤傲,倜傥不群,学识渊博,曾多次被聘为地方官幕僚,但始终没有作官,平生流连山水,足迹遍天下。他的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