辉发 (發) 部
明末扈伦四部之一。分布于今吉林桦甸、磐石、辉南、海龙等市县境之辉发河流域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二》: 辉发城,“辉发之先本姓伊克得哩,黑龙江岸尼玛察部人……旺吉努招服附近诸部,筑城于辉发河边呼尔奇山、号辉发国”。明万历间为满洲后金所灭。
明末扈伦四部之一。分布于今吉林桦甸、磐石、辉南、海龙等市县境之辉发河流域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二》: 辉发城,“辉发之先本姓伊克得哩,黑龙江岸尼玛察部人……旺吉努招服附近诸部,筑城于辉发河边呼尔奇山、号辉发国”。明万历间为满洲后金所灭。
唐置,在今新疆乌苏县西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北庭大都护府:“渡黑水,七十里有黑水守捉,又七十里有东林守捉。”唐置,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西。属北庭都护府。
读音:Shūwēi历史上党项人姓氏。《续通志·氏族略》 收载,其注云: “(西)夏武功大夫舒威英。”未详其他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之属员。隶于制造库郎中。设满洲二人。分掌库贮之事。
即“阿骨打”(1212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持重敦厚但少仪礼、辞令。这是汉高祖刘邦对周勃的评语。《史记.高祖本纪》:“吕后问曰:‘陛下百岁后,萧相国即死,令谁代之?’上曰:‘曹参可。’问其次,上曰:‘王陵可,然陵少戆,陈平可以助之。陈平智有余,
宋军中教习武技的小吏。民间习兵仗,亦有自设教头者。
约战国晚期少数民族墓葬。位于内蒙古准格尔旗北部西沟畔西北五公里的虎斯太河东岸。1979年清理的三座墓,编号为M1—M3,其中M2保存较好。出土遗物以金器为主,除服饰品外,多为动物纹图案的剑鞘装饰金片,
西汉沛郡相(今安徽濉溪西北)人,字子康。陈万年之子。以父任为郎。元帝时擢御史中丞,总领州郡奏事,课第诸刺史,内执法殿中,公卿以下皆敬惮之。因劾奏中书令石显专权,被诬髡为城旦。成帝时复起,历任冀州刺史及
散官名号。金始置为文散官,以授正七品上文官。元代沿置,改文官正六品,敕授。明代为文官正六品,升授。清代为正六品封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