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职
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五十分者,予以免职处分;平时考绩时有三次大过者,也予以免职,并得视其情节依法交付惩戒。
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五十分者,予以免职处分;平时考绩时有三次大过者,也予以免职,并得视其情节依法交付惩戒。
①宋职役的一种。由乡民出资或捐田助役。南宋职役甚重,役法杂乱。约在宋高宗绍兴年间,婺州金华县(今浙江金华市)长仙乡的一些“大姓”,因轮派保正役而时起纠纷,乃创议合伙捐田一百亩,帮助当役者应差;每年三月
即“海努克”。
【介绍】:见谭峭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今台湾南投县东北仁爱乡驻地。清光绪二十一年(1895)日本侵占台湾后,此处曾发生抗暴斗争。
五种,五卷。清黄保康编。黄保康字霄鹏,南海(今属广东省)人。长于医术。五种有三种为黄氏所辑医书:《医林猎要》一卷、《吴鞠通方歌》一卷首一卷(黄任恒注)、《陈修园方歌》一卷首一卷(黄任恒注)。其余二种为
见〔疑行无成,疑事无功〕。见“疑事无功,疑行无名”。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卫鞅曰:‘~。’”【词语疑行无名,疑事无功】 成语:疑行无名,疑事无功
清汉军正白旗人。明宗室代王后裔。明末先人朱文元在松山战役中被清军所俘,隶内务府镶白旗。雍正二年(1724)任正定知府。旋因系明裔,封为一等侯,世袭,以奉明祀。
一卷。宋陈思(生卒年不详)撰。陈思,临安(今浙江杭州)人。宋理宗时官成忠郎,国史实录院秘书省搜访。性情好古,旁收博证,用力甚勤。著有《宝刻丛编》,《海棠谱》,《书小史》,《书苑精华》,《两宋名贤小记》
①东汉永初二年 (108) 改狄县置,为乐安国治。治所在今山东高青县东南高城镇西北二里。西晋属乐安国。南朝宋徙今县西南刘家镇。北魏属东平原郡。隋大业初并入高苑县。②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改朝阳县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