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科都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“哈思呼尔吉阿思罕尼拜察喇昂邦。
唐.李复言《续玄怪录》卷四《定婚店》:“杜陵韦固,少孤,思早娶妇,多岐,求婚不成。元和二年,将游清河,旅次宋城南店。客有以前清河司马潘昉女为议者,来日先明期于店西龙兴寺门。固以求之意切,旦往焉。斜月尚
官名。北魏司州刺史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见“泾渭分明”。清·谭嗣同《石菊影庐笔识·学篇》26:“泾涨渭涸,则‘~’。”【词语泾浊渭清】 成语:泾浊渭清汉语词典:泾浊渭清
投抛弥漫烟毒性火器。多用于明代。据载,用烧酒炒制诸药,如矿砂、石灰末、皂角等,亦可内装细砂、铁砂、铁蒺藜等,盛于磁罐,中有木分,引信于外,暗藏发药,掷于城下,火发罐破,烟飞迷障,或迷,或毒,或以伤敌。
清代八旗满洲、蒙古众生员参加乡试、会试另行张榜公布中式者名次。①顺治八年(1651),京旗士子始参加顺天乡试,卷试满文。取中举人:满洲50名,蒙古20名,另为一榜张挂。九年,会试、殿试,依例蒙古归满榜
也称录书。即六科摘抄的题奏本章。参见“史书”。
字象亭。江南元和(今江苏苏州)人。“三藩之乱”时,父被耿精忠部囚禁,作血书愿代父死,遂入狱。母双目失明,为舐而复明。冒死入火中负父母出险。
在今山东烟台市宁海镇东十五里。《史记·田敬仲完世家》:“太公乃迁康公于海上,食一城,以奉其先祀。”即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