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食公使酒库副使
官名,金朝置,正九品,佐库使掌库事及受给岁赐钱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,金朝置,正九品,佐库使掌库事及受给岁赐钱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【生卒】:1515—1552【介绍】:明松江府上海人,字思豫。陆深子。有《蒹葭堂稿》、《古今说海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一卷。清魏元旷撰。魏元旷,光绪进士,用主事,分刑部学习。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。(元旷另有《南宫旧事》一卷,已著录)分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山东、四川、山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河南、陕西、云南、贵
《史记.项羽本纪》:“项籍(项羽的本名)少时,学书不成,去学剑,又不成。项梁(项羽的叔父)怒之。籍曰:‘书,足以记名姓而已;剑,一人敌,不足学;学万人敌。’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,籍大喜,略知其意,又不肯
即“霍博克赛里”(2549页)。
?—106东汉沛国洨(今安徽固镇东)人,字昭公。明习法律,少为州郡吏,辟司徒府,掌狱讼,撰《辞讼比》七卷,公府奉以为法。章帝初,为尚书。奏言宜改前世苛俗,帝遂诏有司废止惨酷之科,解妖恶之禁。性周密,自
一卷。四书释地续补 一卷。四书释地又续补 二卷。四书释地三续补 二卷。清阎若璩(详见《校正四书释地》)撰,樊廷枚补。樊廷枚,浙江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,生卒年及事迹不详。是书前有汪廷珍序。所补约有三义:
金太宗子。天眷初,封郓王。海陵王时,遭忌被杀。大定间,追封豳王。
文书名。又称殿札。宋代使用的文书之一。凡在外官员仅前两府及奏军机密速者,在京官员仅上殿奏对及大两省,许用札子奏事,其他官员皆用表状。知州以上官员向皇帝告辞,亦用奏札。字体稍大,每行不超过十八字,每次不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清吏司之一。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原北平部而置,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,改户部十二清吏司为四清吏司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永乐元年(14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