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右选员外郎
官名。见“尚书右选郎中”。
官名。见“尚书右选郎中”。
官名。隋始置此官,属大理寺,掌平决刑狱。其后历代相沿,至清末废。民国初设平政院,院置评事数人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》。
《庄子.田子方》:“彼已尽矣,而女求之以为有,是求马于唐肆也。”郭象注:“唐肆,非停马处。”后以“求马唐肆”比喻求非其所,劳而无功。清夏燮《中西纪事.申明烟禁》:“使挟绮罗以干田舍村庄,操酒肉以啖深山
读音:Géguān【源】 见《姓苑》(9)。《姓氏词典》 引 《姓解》 收载,未详其源。
1631—1692明末清初常州无锡(今属江苏)人,字瑞五,号景范,学者称宛溪先生。父柔谦,赘于常熟谭氏,故或自署常熟顾祖禹。顺治初随父徙居常熟,躬耕于虞山之野。家境穷困,弱冠为塾师。十六年起,于教学之
即“乃蛮”(37页)。
西汉置,属琅邪郡。治所即今山东莒南县 (十字路镇)。汉宣帝封城阳王子休为高乡侯,即此。东汉省。西汉甘露四年(前50年),宣帝封城阳惠王子休为高乡节侯置,治今山东省莒南县。属琅邪郡。东汉省。
局官署名。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掌宫中内使帽靴,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。洪武十二年(1379)置,设官大使、副使。十七年定大使一人,正九品;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二十八年大使改为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
古代苛刑之一,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,要处以黥刑。《史记.李斯列传》:“故商君之法,刑弃灰于道者。”张守节《正义》:“弃灰于道者,黥也。韩子曰:‘殷之法,弃灰于衢者刑,子贡以为重,问之。仲尼曰,弃灰于
字禹学,曹州(今山东荷泽)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正德初,到南畿省察囚徒罪状,得罪刘瑾,贬阳山知县,瑾败,官肃州兵备副使。练卒伍,缮营垒,常若临大敌。因失拜烟答系死罪,除名。世宗时
高厚:人名,春秋时齐国大夫。类:法式。 原意是说高厚在宴会上赋诗,不合当时“唱诗一定要和舞蹈相配合”的规定。 后泛指诗文不合规格。语出《左传.襄公十六年》:“晋侯与诸侯宴于温,使诸大夫舞,曰:‘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