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部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山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东清吏司。②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官同户部,领山东布政司及诸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东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山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东清吏司。②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官同户部,领山东布政司及诸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东清吏司。
后(後)官名。西晋惠帝置,与太子左、右、前卫率各领一军,宿卫东宫,亦统军出征,五品。东晋初罢,太元年间复置。南朝宋废。
利用火光诱杀害虫。《诗·小雅·大田》:“去其螟腾,及其蟊贼,无害我田穉,田祖有神,秉畀炎火。”一般都在夜晚使用。一说举起火光以祭祀田神。
即南毗国。见于《岭外代答》。
【介绍】:李益作。见《临滹沱见蕃使列名》。
见“道录院”。
【介绍】:西汉勃海人。不疑为京兆尹,每行县录囚还,母闻有所平反,即喜笑,为饮食语言,异于他时。若闻无所出,母即怒,不食。故不疑为官,仁而善教,严而不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源见“揆门相”。指宰相之位,内阁。《旧唐书.哀帝纪》:“左仆射裴枢,右仆射崔远,虽罢机衡,尚居揆路。”【词语揆路】 汉语词典:揆路
读音:Tǒngjī【综】代北姓。后改为嵇氏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(12,27,60)。亦作〔统嵇〕(12,27)。而《广韵》作统奚(27)。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。《中国古今姓氏辞典》、《中国姓氏大全》
书名。清段光清撰。抄本。咸丰年间,作者曾任浙江知县、知府、宁绍台道、盐运使、按察使等职。谱中对所属各县佃农抗租,浙江人民响应太平天国起义,清朝官吏腐朽无能,英法等国在宁波胡作非为及当时商业、海运、海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