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师
明清乡试、会试中举人、贡士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之尊称。同考官各居一房,试卷首经其审阅,选中者送主考或总裁裁定后方能取中,因有此称。
明清科举之制,乡试分若干房,每房有一名同考官,试卷必须经过某房的同考官选荐,方能取中。因此举人对荐举其试卷的同考官尊称为房师。
明清乡试、会试中举人、贡士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之尊称。同考官各居一房,试卷首经其审阅,选中者送主考或总裁裁定后方能取中,因有此称。
明清科举之制,乡试分若干房,每房有一名同考官,试卷必须经过某房的同考官选荐,方能取中。因此举人对荐举其试卷的同考官尊称为房师。
在今安徽休宁县西七十里桐子溪入率水口,古为率水竹筏航运起点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8休宁县“蓝渡桥”条下:“元置江潭务于河村溪口,即今县西七十里之江潭也。明置黄竹岭巡司于此。”
明清宗人府宗令之别称。以其掌皇九族之属籍,故名。又称“大司戚”。
六卷。隋代释智撰。智生平事迹详见《维摩诘所说经文疏》辞条。《四教义》即是智所作《维摩诘所说经玄义》之初章。在初章基础上进一步离析广义,作有六万余言,超过原在玄义所述初章份量的三分之二。《四教义》文开七
清政区。光绪三十年(1904)以扎赉特旗莫勒红冈子垦地置。
十二卷。清李道融撰。道融夏邑(今河南夏邑)人。该书辑录前人对《春秋》的有关解说,阐释《春秋》。有清咸丰甲寅(1854)强恕堂刊本。
读音:Rǎo/Rau【综】源出不详。浙江开化(310)、广西合山(367)等地均有此姓。
?—1701清蒙古正黄旗人,乌弥氏。初以一等侍卫兼佐领。康熙二十九年(1690)率六百察哈尔兵参加乌兰布通之役。三十一年擢正黄旗蒙古都统。三十五年,率部首先攻击噶尔丹军于昭莫多,佯败诱敌,大军纵击获胜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奉天司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现审左司设。掌核盛京、黑龙江、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,兼理宗人府、理藩院文移。设郎中,蒙、汉各一人;员外郎,满,汉各一人;
官署名。北宋元丰改制后,吏部置,掌官阙。
二卷。清郑文焯(1856-1918)撰。郑文焯字俊臣,又字叔问,号小坡,高密(今属山东)人。光绪年间举人。官至内阁中书。郑氏不求仕进,曾久客吴中。博学多才,兼通金石、书画,为近代词人。晚年研究医学,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