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网 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明法

明法

① 或称“明律令”,即通晓法律。汉朝选举科目。时诏令察举人才,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,即为明法之始。明法者多任以与司法、监察有关的职务,如御史、御史中丞。唐、宋取士之科皆有明法。唐试律七条、令三条,全通为甲等,从九品上;通八为乙第,从九品下。② 官名。北齐置,属大理寺,员十人。隋朝沿置,大理寺属员二十人; 左右领军府属员四人,隶于法司,掌律令轻重。


1、即明习法律,为汉朝察举科目之一。武帝置,指通晓法律。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:“永初中辟司徒府,三迁廷尉正,以才能有声称。司徒刘愷举忠明习法律,宜备机密,于是撰拜尚书,使居三公曹。”

2、唐宋取士科目之一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上》:“(取士之科)有秀才,有明经,有俊士,有进士,有明法……凡明法,试律七条,令三条,全通为甲第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直史馆

    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为馆职之一,任职一至二年,然后委以重任,并可超迁官阶。后亦作为特恩加授外任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见“史馆修撰”。

  • 李弘茂

    【生卒】:933—951【介绍】:五代时徐州人,字子松。南唐国君李璟第二子。幼颖异,善歌诗,格调清古。年十四,封乐安公。善骑射击刺,然不喜戎事,每与宾客朝士燕游,惟以赋诗为乐。

  • 中原音韵类编

    见“中州乐府音韵类编”。

  • #元灏

    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
  • 小学教授

    官名。宋朝诸王宫小学置,正八品,掌本王宫宗子教导之事。

  • 芦沥浦

    在今浙江平湖市东北三十八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1平湖县:芦沥浦“县北境之水,悉汇于此”。

  • 方秉白

    【介绍】:宋兴化军莆田人,字直甫,号草堂。与从弟方秉俟隐居教授,与林光朝、方翥、刘夙等名士为友。孝宗朝宪臣以孝廉荐,不起。传家惟书数厨而已。曾预修《莆阳志》。有《草堂文集》。

  • 芒市安抚司

    明崇祯十三年(1640)升芒市长官司置,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今云南潞西县治芒市镇。“茫施”、“芒市”皆同音异写,为德昂族首领的名字,后作部名。清属腾越厅。民国废。

  • 王起

    【生卒】:760~847【介绍】:字举之,行十一,祖籍太原(今属山西),徙家扬州(今属江苏)。贞元十四年(798)进士。后又登博学宏词科、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。官至宰相。曾两典贡举,所选皆知名之士。封

  • 乾隆内府舆图

    即“清乾隆内府舆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