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院副院长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一名勒工街。在今江西浮梁县北八十里勒功。清时尝置巡检于此。
即“畏兀儿”。
1838—1855清康区多康木雅沁喀塔(今四川康定境内)人。藏族。道光二十二年(1842),经金瓶掣签认定后,迎入布达拉宫坐床,拜班禅七世为师。咸丰二年(1852)曾去山南地区讲经。五年奉清文宗命亲政
①官名。掌治狱。李通理、吏。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:“李假借为理,实为吏。”《管子·大匡》:“国子为李。”戴望注:“李,狱官也。”《汉书·胡建传》:“黄帝李法。”颜师古注:“李者,法官之号也,总主征伐
西汉置,属中山国。治所在今河北定州市东北。《后汉书·陈俊传》: 光武初,陈俊 “封新处侯”。即此。后废。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河北省定州市东北。属中山国。东汉初废。
指公输般,即鲁班。春秋时建筑和制造工匠。相传他技艺高超,曾创制云梯和锯、刨等木工工具。被木匠行奉为祖师。李白《赠从弟冽》:“傅说降霖雨,公输造云梯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亦译“习不失”。女真语音译。《金史·国语解》谓“酒醒”之意。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,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经常酗酒,屡悖其母,其母徒单氏即把乌古出之子命名为辞不失。
唐高祖女,出嫁窦奉节,再嫁贺兰僧伽。
汉末人,官江夏太守,为人性情暴躁。名士祢衡得罪刘表,刘表将他荐给黄祖,黄祖大宴宾客时,因祢衡言语不逊触怒黄祖,被黄祖杀死。事见《后汉书·祢衡传》。李群玉《汉阳春晓》:“遐思祢衡才,令人怨黄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