玄坛监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道观为玄坛,置监为主官,掌玄坛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道观为玄坛,置监为主官,掌玄坛事。
书名。(1)记春秋时鲁国史事。见《左传·昭公二年》、《孟子·离娄下》。(2)明末清初周齐曾撰。一卷。记鲁监国事。(3)明末清初查继佐撰。一卷。记鲁监国事。始于郑遵谦等拥立鲁王于台州,旋监国于绍兴,迄于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理郊鄙。《恒簋铭》: “命汝更口克司直鄙。”
宋职役名。掌管催收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。天圣以后,以第三、第四等户充当。乡书手最早为乡役,隶里正、户长,后升为县役。熙宁三年(1070)行免役法,改为雇役。
官名,又名都官从事,汉置,属司隶校尉,掌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都官主洛阳百官朝会,与三府掾同。”中兴以后,专令掊击贵戚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明洪武中置,属珙县。在今四川珙县西五十里下罗乡(老堡场)。清废。
官名。唐贞观二十三年(649)高宗即位后,因避讳改民部郎中置,为户部所属户部司长官,员二人,从五品上。掌户口籍帐、土田、赋役、蠲复、婚姻之政令。龙朔二年(662)改称司元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
官署名。唐大历末已置,后分南、北两院,各置使一人,以宦官充使。五代迄宋,改用士人,亦分南、北两院,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,郊祀、朝会、宴享供帐之仪,应内外进奉,悉检视名物。宋南、北院虽共院而各
即苕溪。在今浙江省北部。《山海经·南山经》: “浮玉之山……苕水出于其阴,北流注于具区。”
【介绍】:清初江南无锡人,字淇瞻。精医术,有《诚求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