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隶清吏司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直隶司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现审右司设。掌核顺天府、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案件。兼理京畿道御史、顺天府府尹、东西陵、热河都统、围场总管、密云副都统、山海关副都统、古北口、张家口、独石口、喜峰口、芦峰口、塔子沟、三座塔、八沟、乌兰哈达、喀拉河屯、多伦内尔等处文移。设满、汉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满洲、蒙古各一人、汉二人,主事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四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直隶司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现审右司设。掌核顺天府、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案件。兼理京畿道御史、顺天府府尹、东西陵、热河都统、围场总管、密云副都统、山海关副都统、古北口、张家口、独石口、喜峰口、芦峰口、塔子沟、三座塔、八沟、乌兰哈达、喀拉河屯、多伦内尔等处文移。设满、汉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满洲、蒙古各一人、汉二人,主事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四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源见“盲人骑瞎马”。形容处境非常危险。清王夫之《广遣兴》诗之四十四:“障泥拼取前溪滑,夜半深池纵瞎缰。”
①刑部长官的别称。因《周礼》以秋官司寇掌刑,故名。②南朝梁卫尉、廷尉、大匠三卿的合称。③明初四辅官之一,即“秋官”。参见“四辅”。
【生卒】:?—1679【介绍】:明末清初陕西榆林人。明总兵。福王时,为督师史可法中军官。顺治初降清,历任凤阳、宁国、徽州总兵。参与镇压各地抗清斗争。康熙间官至湖广提督。
丹麦大北电报公司挟制清电报总局订立的电信事务合同。光绪七年一月二十八日(1881.2.26),由清方代表盛宣怀与丹方代表恒宁生 (Jakob Henningsen,1849—1913)签于天津。凡十四
汉郑崇为尚书时敢直谏,汉哀帝能听出他的履声。见《汉书·郑崇传》。后为咏尚书的典故。苏颋《夜发三泉即事》:“忝曳尚书履,叨兼使臣节。”
同“芝兰玉树”。唐杨炯《唐恒州刺史建昌公王公神道碑》:“芝兰有秀,羔雁成行。”唐刘禹锡《送国子令令狐博士赴兴元觐省》诗:“谏院过时荣棣萼,谢庭归去踏芝兰。”【词语芝兰】 汉语词典:芝兰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北宋置,属镇戎军熙宁砦。在今宁夏固原县北。后废。
学校名。周朝置为王公贵族子弟之学府,即大学,高于小学一级。八岁入小学,十五岁入大学,束发受教,学习成年人的各种礼仪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天子命之教,然后为学。小学在公宫南之左,大学在郊。天子曰辟雍,诸侯
同“洛神”。明文徵明《赋王氏瓶中水仙》诗:“老去陈王才力减,相看无那洛波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