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河府州县官
明制以沿河府、州、县官兼管河务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有管河知州、管河知县、管河同知、管河通判、管河县丞、管河主薄、管河吏目、管河典史等名目,由管河道管辖。
明制以沿河府、州、县官兼管河务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有管河知州、管河知县、管河同知、管河通判、管河县丞、管河主薄、管河吏目、管河典史等名目,由管河道管辖。
《诗.周南.兔罝》:“赳赳武夫,公侯干城。”又《鲁颂.泮水》:“桓桓于征,狄彼东南。”后因以“赳赳桓桓”为形容威武雄健之典。《汉书.赵充国传》:“在汉中兴,充国作武,赳赳桓桓,亦绍厥后。”颜师古注:“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二十卷。明袁袠(1502-1547)撰。袁袠生平详见《世纬》。是集又称《袁永之集》,凡二十卷。其中,诗文各十卷。初为其嗣子袁尊尼于嘉靖二十六年(1547)所刊。万历十二年(1584)衡王府重刊本,改题
隋河南洛阳人。少好学。仕北周,任卫州治中。入隋,为齐州别驾,有治绩。入朝,与牛弘等撰定律令格式。授原州总管司马,转寿州总管长史,整修芍陂五门堰,灌田五千余顷。秩满归里,卒年六十二。
源见“东海孝妇”。谓枉杀无辜,好人蒙冤。唐白居易《效陶潜体诗》之十:“东海杀孝妇,天旱逾年月。”
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。参见“张秀眉”(1180页)、“咸同起义”(1617页)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前燕烈祖景昭帝慕容俊年号。357—360年,凡4年。
晋君,指春秋晋平公。他听师旷说清角之音为最悲之音,乃使师旷鼓清角之音,师旷认为平公非有德之君,鼓之恐招灾祸,晋平公强迫他,师旷奏乐,大风雨至,摧毁房屋,接着晋大旱三年,平公患病。见《韩非子·十过》。后
1636—1680清汉军镶蓝旗人,字德符,号白岩。平南王尚可喜长子。初佐平南王军事,以凌虐藩属,不为可喜所爱,不令袭封。康熙十五年(1676),乘可喜病剧,叛应吴三桂,授招讨大将军,封辅德亲王。次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