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网 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首都警察厅

首都警察厅

官署名。民国置,属内政部,受内政部指挥监督,处理首都警察事务。设厅长一人,总理厅务。下设总务、保安、司法三科,督察、训练二处。经内政部核准,得就境内划分若干区,每区设警察局及派出所。
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建都南京后,将江苏省会警察厅改组为南京警察厅,隶属于南京特别市政府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改隶内政部,更名为首都警察厅。受内政部的指挥监督掌理首都公安事务。其辖境以南京特别市的区域为限。设厅长一人,由内政部呈请简任;秘书二至四人承厅长之命掌理厅务会议及机要事务。厅内分设三科二处。总务科,掌理记录员警之进退事项,关于统计事项,会计庶务事项及其他不属各科事项;保安科,掌理关于保安正俗事项,维持交通秩序、消防事项及其他协助市政进行事项;司法科,掌理关于违警事件之处分,一切刑事案件的侦查以及拘留所的收管事项;督察处,掌理关于内勤、外勤、各城门稽查及临时命令检查事项;训练处,掌理关于警察教育设计、警察学课编审、操练检校及评判考核事项。总务、保安、司法三科各设科长一人,每科科员十一至十七人;督察处设处长一人,督察长二至四人,督察员十二至十六人,稽查十二至十六人,巡查十六至二十人;训练处设处长一人,训练官二至四人,训练员六至八人。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十一月,国民党政府修正公布《首都警察厅组织法》,对厅的内部机构作了若干调整:取消训练处,增设特务组,改保安科为行政科。特务组以办理特种事项为其职任,设组长一人,特务员二十至二十四人;行政科的职掌除包括原训练处所掌的警察教育、训练及原保安处主管的保安、正俗、交通、消防等事外,并掌理警察编制、调遣与配置,警区的设置与变更,户口调查,外事警察,市容整理和营业建筑事项。沿设的司法科与监察处,其职掌也有所扩大:司法科增加了强制处分、指纹检查与保管以及司法警察事宜;督察处增加稽查弹压事项,情报事项,警卫戒备的指挥监督及纠察长警风纪等。首都警察厅有若干下属机构,首先是在辖院内分设若干区,每区分设警察局,警察局之下置分驻所、派出所,并划分警管区,配备巡官长警办理该管事务。此外还编设保安、消防、交通、侦探和水上各警察队及警察训练所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#元灏

    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
  • 振威校尉

    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六品上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名。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上称振威校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宋沿唐制,品级与唐同。见《宋史·职官

  • 古隧见母

    《左传.隐公元年》:“(郑庄公)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,曰:‘不及黄泉,无相见也。’既而悔之。颍考叔为颍谷封人,闻之有献于公,公赐之食,食舍肉。公问之,对曰:‘小人有母,皆尝小人之食矣,未尝君之羹,请以遗

  • 招携砦

    即今江西乐安县南招携镇。《清一统志·抚州府一》: 招携砦 “在乐安县南。宋绍兴二年,郡守黄炳置以御寇,兼置巡司。明崇祯初,亦置招携砦于水东洲上”。

  • 覆车

    《荀子.成相》:“前车已覆,后未知更何觉时。”汉.韩婴《韩诗外传》卷五:“前车覆而后车不诫,是以后覆也。”古文中有“前车已覆,后未知更何觉时”和“前车覆而后车不诫”等语。后以“覆车”用作喻指不接受前面

  • 空同山

    ①一作空峒山、崆峒山。在今宁夏固原县西之六盘山。《庄子·在宥篇》: “ (黄帝) 闻广成子在于空同之山,故往见之。” 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黄帝 “西至于空桐”; 《孝武帝纪》: 元鼎五年 (前112

  • 遗珠

    《庄子.天地》:“黄帝游乎赤水之北,登昆仑之丘而南望,还归,遗其玄珠(玄珠,本指黑色明珠,道家借以比喻大道)。”《新唐书.狄仁杰传》:“举明经,调汴州参军。为吏诬诉,黜陟(指罢黜与迁升)使阎立本召讯,

  • 云梯关

    在今江苏响水县南五十七里废黄河北岸。金章宗明昌五年(1194)黄河夺淮入海之口。《清一统志·淮安府二》 引《河防志》:云梯关“乃黄淮入海故道。相传旧时关外即为海口,所以立关设营,有守备驻扎。关以外舟楫

  • 张孜

    【介绍】:唐代诗人。京兆(治今陕西西安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懿宗、僖宗时在世。中和中,曾作杂言数篇,讥刺朝廷官员“只爱轻与肥,不忧贫与贱”、“著牙卖朱紫,断钱赊举选”。昭宗还京后,相府派人捕之,乃易姓逃往

  • 便便之腹

    同“便便腹”。清陈康祺《燕下乡脞录》卷八:“栋高每叹曰:‘便便之腹,真五经笥,但不为孝先便腹耳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