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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败之辱

指鲁国(都曲阜,今山东曲阜)将领曹沫(mò莫)与齐国三战皆败,他怎样洗雪耻辱。后以此典比喻为国雪耻、收复失地。曹沫,即曹刿(guì贵),一作曹翙(huì会)。春秋时任鲁国将领,与齐国作战,三次都失败。鲁庄公害怕,便割让遂(今山东肥城南)地求和。鲁庄公十年(前684年),齐攻鲁,他求见鲁庄公,随鲁庄公战于长勺(今山东莱芜东北),等齐军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,叫鲁庄公鸣鼓进,结果得胜。齐桓公与鲁庄公在柯(今山东阳谷东)地会见并订立和约。当齐桓公与鲁庄公在土坛上订约时,曹沫突然拿着匕首胁迫齐桓公。齐桓公随从人员都不敢动,只得问道:“您有什么要求?”曹沫说:“齐国强大而鲁国弱小,以大国侵略小国,也太过份。现在鲁国城墙如果塌下来,就会压在齐国的边境上,您应当考虑这种状况。”齐桓公便答应全部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。等齐桓公说完后,曹沫便放下匕首走下土坛,回到面向北边的臣子们座位上,面色不改,谈吐如旧。齐桓公恼怒,想要违背自己诺言。管仲说:“不行。贪小利而图自己快意,就会在诸侯面前丧失信用,失去天下各国支持,不如把土地给他。”于是齐桓公便归还鲁国被侵占之土地。曹沫三次战败所失去之土地,全部都还给鲁国。

【出典】:

《史记》卷86《刺客列传·曹沫》2515、2516页:“曹沫为鲁将,与齐战,三败北(战败逃走)。鲁庄公(姬同)惧,乃献遂邑之地以和。犹复以为将。齐桓公(姜小白,春秋五霸之首)许与鲁会于柯而盟。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(土台)上,曹沫执匕首(短剑,其头象汤匙)劫(胁迫)齐桓公,桓公左右莫敢动,而问曰:‘子将何欲?’曹沫曰:‘齐强鲁弱,而大国侵鲁亦甚矣。今鲁城坏即压齐境,君其图之。’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。既已言,曹沫投其匕首,下坛,北面就群臣之位(古代国君向南坐,群臣向北朝),颜色不变,辞令如故。桓公怒,欲倍(通“背”,违背)其约。管仲(名夷吾,齐大臣,他修国政,整军队,辅齐桓公成就霸业)曰:“不可。夫贪小利以自快,弃信于诸侯,失天下之援,不如与之。’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,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。”

【例句】:

南朝梁·萧统(昭明太子)选编《文选·李陵答苏武书》:“昔范蠡不殉会稽之耻,曹沫不死三败之辱,卒复勾践之仇,报鲁国之羞。”


偏正 春秋时曹沫为鲁将,与齐战,三战三败。鲁庄公乃献遂邑之地以和。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,将盟,曹沫持匕首劫齐桓公于坛上,桓公乃许尽还所侵之地。后因此事为始败而终雪前耻之典。汉·李陵《答苏武书》:“昔范蠡不殉会稽之耻,曹沫不死~,卒复勾践之仇,报鲁国之羞。”△含褒义。→卧薪尝胆


【词语三败之辱】  成语:三败之辱汉语词典:三败之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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