匍匐之救
《诗.邶风.谷风》:“凡民有丧,匍匐救之。”后以“匍匐之救”谓竭尽全力的救助。《后汉书.章帝纪》:“盖君人者,视民如父母,有憯怛之忧,有忠和之教,匍匐之救。”
偏正 匍匐,伏在地上爬行。形容不顾一切前行。指遇到他人有难,竭尽全力去救助。语本《诗经·邶风·谷风》:“凡民有丧,匍匐救之。”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有忠和之教,~。”△褒义。多用于人物行为方面。→舍生忘死 ↔坐视不救
【词语匍匐之救】 成语:匍匐之救汉语词典:匍匐之救
《诗.邶风.谷风》:“凡民有丧,匍匐救之。”后以“匍匐之救”谓竭尽全力的救助。《后汉书.章帝纪》:“盖君人者,视民如父母,有憯怛之忧,有忠和之教,匍匐之救。”
偏正 匍匐,伏在地上爬行。形容不顾一切前行。指遇到他人有难,竭尽全力去救助。语本《诗经·邶风·谷风》:“凡民有丧,匍匐救之。”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有忠和之教,~。”△褒义。多用于人物行为方面。→舍生忘死 ↔坐视不救
【介绍】:一作乔弁。贞元十二年(796)进士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
【生卒】:?—854【介绍】:唐僧。越州会稽人,俗姓鲁。幼随父从商,赴天台山光明会,观睹殊异,遂于禅林寺出家。后至江西,参马祖道一而传禅法。游方至黄陂九井山奇秀,遂结茅为侣,从者颇众。卒谥圆寂大师。
《楚辞.惜誓》题解汉王逸注:“《惜誓》者,不知谁所作也。或曰贾谊,疑不能明也。惜者,哀也;誓者,信也,约也。言哀惜怀王与己信约而复背之也。古者君臣将共为治,必以信誓相约,然后言乃从而身以亲也。盖刺怀王
三卷。唐张参(生卒年不详)撰。张参,唐代宗时(762-779)人,开元天宝间举明经,至大历初佐司封郎,寻授国子司业。博通经史,精于字学。另著《唐广韵》五卷,今不传。是书为辨正经传文字形体的书。大历十年
官名。周代置,主管宗庙祭祀之礼。一说与大宗伯同。《礼记·杂记上》:“大夫之丧,大宗人相,小宗人命龟,卜人作龟。”孔颖达疏:“大宗谓大宗伯也。”
四卷。明邬鸣雷撰。邬鸣雷,字长豫,浙江人。《麻姑山丹霞洞天志》明万历刻本,共四卷。首凡例。次为图八,曰姑仙圣像图,曰麻姑山总图,曰麻姑仙坛图,曰丹霞洞天胜境图,曰三谷云门图,曰从姑山图,曰七夕群仙宴会
官署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光禄司。三十年改隶光禄寺。初设署令 一人,丞一人,监事一人。后改置署正一人,署丞四人,监事四人。洪熙元年(1425),南京光禄寺亦置,设官略同
唐武德五年(622)置,属姜州。治所在今广西灵山县境。贞观十年(636)属廉州。后废人封山县。唐武德五年(622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南、浦北县西。 属姜州。贞观十年(636年)改属廉州。后
一卷。清崔述((1740-1816)撰。述字武承,号东壁,直隶大名(今河北大名)人。中乾隆二十五年(1760)副榜。曾为罗源、上杭县知县。是书首论后儒格物穷理之说不如圣人言学之善,次释《论语》之要义、
亦称乌浒人。东汉对岭南部分少数民族的称呼。其人或即包括在古百越族群西方部分的骆越中。东汉建宁三年(170),郁林太守谷永招乌浒人十余万内附,开置七县。其地约当今广西贵港、横县、邕宁、来宾、玉林、桂平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