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台草
东汉.赵晔《吴越春秋.夫差内传》:“吴王闻子胥之怨恨也,乃使人赐属镂之剑。子胥受剑,徒跣褰裳,下堂中庭,仰天呼怨,曰:‘吾始为汝父忠臣……今汝不用吾言,反赐我剑。吾今日死,吴宫为墟,庭生蔓草,越人掘汝社稷,安忘我乎!’”
春秋时,吴王夫差赐伍子胥属镂之剑,令其自裁。伍员临死前,曾愤慨预言吴国将亡,宫为废墟,庭台生草。后用为咏国将败亡之典。
唐.骆宾王《宿山庄》诗:“露积吴台草,风入郢门楸。”
东汉.赵晔《吴越春秋.夫差内传》:“吴王闻子胥之怨恨也,乃使人赐属镂之剑。子胥受剑,徒跣褰裳,下堂中庭,仰天呼怨,曰:‘吾始为汝父忠臣……今汝不用吾言,反赐我剑。吾今日死,吴宫为墟,庭生蔓草,越人掘汝社稷,安忘我乎!’”
春秋时,吴王夫差赐伍子胥属镂之剑,令其自裁。伍员临死前,曾愤慨预言吴国将亡,宫为废墟,庭台生草。后用为咏国将败亡之典。
唐.骆宾王《宿山庄》诗:“露积吴台草,风入郢门楸。”
读音:gōng liǎn鲁公敛阳,字处父之后。(见《路史》)公敛父,鲁大夫。(见《万姓统谱》)
①契丹语。亦作“曳剌”、“夜剌”;《武林旧事》记为“爷老”;唐代史籍译作“曳落河(何)”(多一尾音);清代改译为“伊喇(注音“伊喇河”)”。其意:(1)健儿,或壮士。《新唐书·安禄山传》:“曳落河者,
五代唐改吉昌县置,为慈州治。治所即今山西吉县。北宋熙宁五年(1072)改属隰州,元祐元年(1086)复为慈州治。金天德三年(1151)为耿州治。明昌元年(1190)改为吉州治。蒙古至元二年(1265)
阡(qiān千):坟墓。义阡:义冢,掩埋无主尸体的公墓。郭敦,堂邑(今江苏六合)人,字仲厚。洪武中以乡举授户部主事,迁衢州(今属浙江)知府。他在任上为当地百姓办了很多好事。当时衢州有个风俗,贫寒的人死
【生卒】:1193—1269【介绍】:金元间河东人,字子玉。以耶律楚材荐,为朝廷侍从,未几辞去。后徙家燕都,以琴书自娱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流外官等级。南朝梁置,位在蕴位下。门下、中书、尚书正令史等官此位。亦称“三品勋位”。
读音:Wúzhī【源】 系自姜姓。春秋时齐公孙无知之后(8,60,62)。【变】 一作〔毋知〕(17,62)。历史上罕见复姓。《姓氏考略》 收载,其注引 《路史》云: “齐公子无知之后。”此当系出
契丹王朝官署类称。《辽史·百官志》称,契丹官制特点,“官分南北,以国制治契丹,以汉制待汉人,”“北面治宫帐、部族、属国之政,南面治汉人州县、租赋、军马之事,因俗而治,得其宜。”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
【介绍】:元明间苏州府昆山人,字文度。工诗,文词清丽,元末租屋授徒。以赋紫菊诗知名,时呼陈紫菊。与高启等号北郭十友。洪武六年举秀才,授应天府治中,俄擢户部侍郎,以阅实户口,出为大同府同知,进知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