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氏玉
同“和氏之璧”。唐钱起《落第刘拾遗相送东归》诗:“独收和氏玉,还采旧山薇。”
同“和氏之璧”。唐钱起《落第刘拾遗相送东归》诗:“独收和氏玉,还采旧山薇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生卒】:1459—?【介绍】:明江西南丰人,字武章。弘治九年进士。授南京大理寺评事,历河南按察佥事。嘉靖时,官陕西布政司右参议。时张彩当权,有欲取官帑为彩造私第者,严拒之。官至陕西按察副使。有《畏斋
官署名。金代置,属大宗正府。原名宗室将军司,明昌二年(1191)改是称。管领宗室将军及其所占人口、奴婢事务。设令、丞领司事,秩正七品、正八品。中都、上京、扎里瓜、合古西南、梅坚寨、蒲与、临潢、泰州、金
浙江秀水(今嘉兴)人。与张履祥同从学于刘宗周。后隐居海盐乡村,抄录刘宗周书著。四十六岁卒。
官名。清朝鸿胪寺之属官。协“序班”掌排列百官之班次。清初设,无定员。雍正六年(1728)定以直隶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儒学生内考取。乾隆九年(1744)定为十二人,直隶六人,山东、山西、河南各二人。十七年
篇名。亦名《辨革命书》。康有为撰。宣扬满汉不分,君民同体;只可立宪,不可革命。攻击革命必“自生内乱”、“灭于强国”。作于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)春,初刊于《新民丛报》第十六号。后和《与同学诸子梁启超
【介绍】:清浙江钱塘人,字东甫,号春渚,又号南湾渔叟、湘砚生、三介居士。工诗,善隶书。阮元欲以孝廉方正荐,赋诗辞谢。有《小山居诗稿》。
【介绍】:清浙江秀水人,初名淇,字锥庵。工诗善画,山水出入元明诸大家,兼善花卉,得恽南田、新罗山人神趣。有《忠孝堂诗钞》。
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后因家境贫困,曾在临邛市上亲自当垆卖酒。见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。后用以咏酒或女子卖酒。李百药《少年行》:“始酌文君酒,新吹弄玉箫。”罗隐《桃花》:“数枝艳拂文君酒,半里红欹宋玉墙。
官名,大厩的别称,汉置,掌养御马。《资治通鉴·汉惠帝三年》:“都厩灾。”注:“都厩,大厩也,属太仆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:“太仆,秦官,掌舆马,有两丞。属官有大厩、未央、家马三令,各五丞一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