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十三
《宋史.刑法志一》载: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,凡徒刑五,最轻为徒一年,脊杖十三;又杖刑五,最轻为杖六十,臀杖十三。“打十三”本指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,后泛称责打。元 孟 汉卿《魔合罗》楔子:“你若无事到他家里去,我一准拿来打十三。”明高明《琵琶记.琴诉荷池》:“背起打十三,那厮不中用,只教他烧香。”
【词语打十三】 汉语词典:打十三
《宋史.刑法志一》载: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,凡徒刑五,最轻为徒一年,脊杖十三;又杖刑五,最轻为杖六十,臀杖十三。“打十三”本指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,后泛称责打。元 孟 汉卿《魔合罗》楔子:“你若无事到他家里去,我一准拿来打十三。”明高明《琵琶记.琴诉荷池》:“背起打十三,那厮不中用,只教他烧香。”
清徐宗干(1796-1866)撰。徐宗干字树人,江苏通州人。嘉庆进士,道光间知曲阜县,案无留牍,历官福建,台湾道。同治间擢福建巡抚。此书内容:《自订年谱》一卷;文编一为奏疏二卷,辑《勘办嘉义县逆案摺》
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改威楚县置,为楚雄府治。治所即今云南楚雄市。明郭子章 《郡县释名》云南卷上: “威楚,酋名。更威为雄。” 民国初属云南滇中道。1916年直属云南省。1983年改设楚雄市。古
西汉置,属天水郡。治所在今甘肃静宁县西南,南河西岸。东汉属汉阳郡。晋仍属天水郡。北魏废。北周复置,属略阳郡。隋属天水郡。唐初属秦州,开元二十二年(734)移治敬亲川(今甘肃秦安县西北三十里)。北宋时又
又称暴日。一年中发生风暴可能性最大的日期。为供航海者趋避参考,古人对其有专门研究和记述。如明张燮《东西洋考》有“逐月定日恶风”专论。清代对每个飓日均有名称。如《香祖笔记》记有正月初四接神飓、初九玉皇飓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在今山东聊城市城西南隅。《清一统志·东昌府一》:东昌卫,“明置指挥使。本朝设守备及领运千总”。
官署名。清置。属礼部。掌收藏《钦定三礼义疏》、《大清会典》、《会典事例》、《大清通礼》、《礼部则例》、《科场条例》等书板片。
书名。东汉末年刘艾撰。六卷。已佚。
【介绍】:罗隐作。《全唐诗》题下注:“钱氏有国,西湖渔者日纳鱼数斤,谓之‘使宅鱼’。隐题此图,遂蠲其征。”磻溪,在陕西宝鸡市东南,源出南山,北流入渭。此诗前两句题画,点明当年吕尚渭水垂钓,实为等待施展
【介绍】:见达赖三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