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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往不咎

原为孔子告诫他的学生宰予对鲁国政治表态要谨慎。如果事情已经过去,就不要再去评论其是非曲直。后则泛指过去做了错事,不予追究。鲁哀公要修复火灾毁坏的社坛,向宰我询问社坛周围应植什么树木。宰我回答说,夏朝植松树,商朝植柏树,周朝植栗树。其所以周朝用栗树,是因为栗与战慄之慄同音,植上此树能够使人战慄不安,便于统治。孔子知道后,对宰我说,已经做了的事就不要再解释了;事情已经实现了,就不要再去阻止;如果事情已经过去,也就不要再追究了。

【出典】:

《论语·八佾》:“哀公问社于宰我。宰我对曰:‘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,使人战慄。’子闻之,曰:‘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。’”

【例句】:

西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爽传》注:“中护军蒋济表曰:‘毕轨前失,既往不咎,但恐是后难可以再。’”


述宾 咎,责备。对过去的错误不再责备。《痛史》13回:“~,以后再办起事来,审慎点就是了。”△用于对待别人错误的态度。也作“不究既往”、“不咎既往”、“不追既往”。


对以往的过失、罪责不予追究,谓之 “既往不咎”。

“既”,已。“往”,以往、过去。

“咎”,过失、灾祸。《说文·人部》: “咎,灾也。”段注: “《小雅·伐木》传曰: ‘咎,过也。’《北山》笺云: ‘咎犹罪过也。’”罪过、过失会带来灾祸。 “咎由自取”,即谓罪过或灾祸由自己造成。《易》中 “无咎”即谓无过或无灾。

那么,“不咎”为什么是不予追究之意呢?

“不咎”,就是 “不以……为咎”,即 “不以过错或罪责为过错、罪责”。因此,引申为不予追究之意。所以, “既往不咎”即谓对过去的过失或罪责不予追究之意。

语出 《论语·八佾 ( yì) 》: “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。”

孔子的这番话,是针对学生宰我回答鲁哀公的问题而说的。鲁哀公问宰我,做土地神的神主用什么树木。宰我回答说: “夏代用松木,商代用柏树,周代用栗木。用栗木的意思是使老百姓心中感到害怕,战战栗栗 ( 慄慄) 。”孔子是维护周礼的,听了宰我这样的回答大为不满,责备地说: “做了的事不用再说了,结束了的事不要再劝阻,已经过去了的就不要再追究了!”

“既往不咎”亦可说成 “不咎既往”。


【词语既往不咎】  成语:既往不咎汉语词典:既往不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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