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网 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染指于鼎

染指于鼎

比喻占取非所应得利益。公元前605年,楚国送给郑灵公一只甲鱼。当时郑国大夫公子宋、公子家二人正在入朝,突然,公子宋的食指跳动不已,就把它给子家看,说,以往我发生这种情况,一定会尝到新奇的美味。等到进朝后,厨子正准备把甲鱼切块,两人相视而笑。郑灵公问他们为什么笑,子家就把刚才的情况告诉了郑灵公。等到把甲鱼炖好赐给大夫吃的时候,也把公子宋招来却偏不给他吃。公子宋发怒,把手指蘸在鼎里,尝了尝味道退了出去。郑灵公也生了气,想处死公子宋。公子宋和公子家先行下手。当年夏天,他们杀死了郑灵公。

【出典】:

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:“楚人献鼋于郑灵公,公子宋与子家将见,子公之食指动,以示子家,曰:‘他日我如此,必尝异味。’及入,宰夫将解鼋,相视而笑。公问之,子家以告。及食大夫鼋,召子公而弗与也。子公怒,染指于鼎,尝之而出。公怒,欲杀子公。子公与子家谋先。子家曰:‘畜老犹惮杀之,而况君乎?’反谮子家。子家惧而从之。夏,弑灵公。”

【例句】:

《全唐诗》610皮日休《酒中十咏酒床》:“开眉既压后,染指偷尝处。”


述补 鼎,古代烹煮食物的器具。用手指在鼎中蘸一下,品尝滋味。后比喻攫取非分的利益。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:“楚人献鼋于郑灵公……及食大夫鼋,召子公而弗与也。子公怒,~,尝之而出。”△贬义。多用于描写谋篡作恶。→染指垂涎 馋涎欲滴 垂涎三尺 ↔不忮不求。 也作“染指羹鼎”。


【词语染指于鼎】  成语:染指于鼎汉语词典:染指于鼎

猜你喜欢

  • #元灏

    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
  • 郑环

    【介绍】:明福建福清人。郑麟子。麟善画善医,环世其家学,医术尤精。

  • 张问陶

    【生卒】:1764—1814【介绍】:清四川遂宁人,字仲冶,号船山、药庵退守,又自号蜀山老猿、老船。乾隆五十五年进士。授检讨,改御史,再改吏部郎中,出知山东莱州府。以忤上官,称病去职。卒于苏州。诗称一

  • 张邦奇

    【生卒】:1484——1544字常甫,鄞(今浙江宁波)人。年十五,撰写《易解》及《释国语》。弘治末进士。官湖广提学副使。嘉靖时,历任四川提学、南京祭酒、南京吏、兵部尚书,参赞机务。督学时以身为教,学规

  • 三门县

    ①北魏太平真君七年(446)置,属澄城郡。治所在今陕西澄城县西北三十里三门村。北周废。②1940年置,属浙江省。治所在今浙江三门县东南四十二里六敖镇。以三门湾得名。同年冬徙今三门县治。(1)古县名。北

  • 五原县

    ①西汉元朔二年(前127)置,属五原郡。治所或即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南堡子湾古城(一说在今包头市西哈德门沟口古城堡)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河水“又东径九原县故城南,秦始皇置九原郡治此。……西北接对一城,

  • 蒋百里

    即“蒋方震”。

  • 读音:Wǎn【综】 瑶族姓(118)。亦见《新编千家姓》(73,91)。广西龙胜三门乡同列屯有此姓(118)。现行较罕见姓氏。今山西之大同、晋城、临汾,安徽之霍山,云南之通海等地有分布。《山西人口

  • 广阳郡

    秦始皇二十一年(前226)灭燕后置。治蓟县(今北京城西南隅)。辖境相当今北京市、大兴县,天津市静海县及河北廊坊、固安、永清、霸州、涞水、涿州、定兴、易县、高碑店、雄县等市、县地。西汉初改为燕国。元凤元

  • 沈拱辰

    【介绍】:元吳县人,字国祥。至元间,任安吉尹。事至立决。锄强植弱,奸豪屏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