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郎挟弹
《晋书》卷五十五《潘岳传》:“(潘岳)少时常挟弹出洛阳道。”
西晋文人潘安仁(岳)少年时常持弹弓外出以打鸟为戏。后将“潘郎挟弹”用作喻指少年游乐之典。
唐.刘禹锡《百舌吟》诗:“廷尉张罗自不关,潘郎挟弹无情损。”
《晋书》卷五十五《潘岳传》:“(潘岳)少时常挟弹出洛阳道。”
西晋文人潘安仁(岳)少年时常持弹弓外出以打鸟为戏。后将“潘郎挟弹”用作喻指少年游乐之典。
唐.刘禹锡《百舌吟》诗:“廷尉张罗自不关,潘郎挟弹无情损。”
官署名。元有梁家寨银场、明世银场、密务银场、宝山银场、烧炭峪银场、胡宝峪金场、七宝山��炭场,各置提领所,俱属中政院,秩从七品。每所各设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唐在西域军事建置。在今伊犁河北岸。垂拱二年(686)金牙军拔于阗、龟兹、疏勒、碎叶四镇。
【介绍】:北魏平原人。少受腐刑。初为中小史,累转东莞太守,性豪率,好结朋游。官至中侍中。东魏孝静帝武定中,以与元瑾等谋反被杀。
【介绍】:明山西汾阳人。嘉靖三十八年进士。授吉安府推官,累迁太仆寺卿。万历八年,升佥都御史巡抚贵州,有安边功。进右副都御巡抚南赣,官至户部侍郎。有《防边纪略》。
官名。汉代廷尉的掾属之一。《汉书·儿宽传》:“廷尉汤以儿宽为奏谳掾。”掌以古法义决疑狱。
官名。南朝宋以后为功曹之长。南朝宋将军兼刺史者置一员,为僚属,位记室下,户曹上,掌纠驳献替。北魏二大、三公、皇子、将军、蕃王诸府置,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六品上至八品上。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、护军
谏议大夫别称。容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,谏议为大坡、大谏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东宫侍从武官,掌骑兵。南朝宋置,“太子三校”之一,员七人。齐、梁、陈沿置,员一人。梁七班; 陈六品,秩千石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下。北齐罢。东宫武官名
十二卷。清王锡綮编。王锡綮,详见《选青阁藏器目》条。书前有同治十二年(1873)自序、盛襄题诗、樊彬序及凡例。末有其孙王维檏跋。书中所列,卷一为古币品;卷二、卷三为古刀品;卷四为古圆金、周正品、汉正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