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网 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田光伏剑

田光伏剑

指田光用剑自杀,表示不泄露国家机密。后以此典比喻义士信守诺言,不负重托。田光(?——前227年),战国时燕(Yān烟)国(都蓟,今北京城西南)侠士,为人智深而勇毅。因鞠武推荐,得与燕太子姬丹交往,燕太子姬丹与他谋划刺杀秦王政(即秦始皇)以报仇,田光力荐荆轲(Kē科)可以差遣。燕太子姬丹说:“希望通过田先生能够与荆轲结交,行吗?”田光说:“遵命。”立即起身,快步走出。燕太子姬丹送出门口,郑重嘱咐道:“我所陈述,先生所言,都是国家大事,希望先生不要泄露啊!”田光俯身笑着说:“是。”田光曲背弯腰走去见荆轲,说道:“我与您要好,燕国人没有人不知道。现在燕太子姬丹听说我强壮时之作为,不知道我身体不及以前,他宠幸告诉我说:‘燕国和秦国不能两立,希望先生注意。’已把您介绍给燕太子姬丹,希望你拜访太子于宫中。”荆轲说:“谨领教。”田光说:“我听说过,年长有德之人行事,不让别人怀疑他。今燕太子姬丹告诫我说:‘我们所说,是国家大事,希望先生不要泄露。’这说明太子怀疑我。一个人之行为如果让别人怀疑。就不是有节操、有骨气。”田光想用自杀来激励荆轲,说道:“希望您即刻去见燕太子姬丹,就说我田光已死,以表明不会泄露。”于是割颈自杀而死。”此典又作“田光义”、“田光刎头”、“田光血”、“刎田光”、“田光一死”。

【出典】:

《史记》卷86《刺客列传·田光》2530页:“太子曰:‘愿因先生得结交于荆卿,可乎?’田光曰:‘敬诺。’即起,趋出。太子送至门,戒曰:‘丹所报,先生所言者,国之大事也,愿先生勿泄也!’田光俯而笑曰:‘诺。’偻(lǚ旅,曲背弯腰)行见荆卿,曰:‘光与子相善,燕国莫不知。今太子闻光壮盛之时,不知吾形已不逮(dài待,及)也,幸而教之曰:燕秦不两立,愿先生留意也。光窃不自外,言足下于太子也,愿足下过太子于宫。’荆轲曰:‘谨奉教。’田光曰:‘吾闻之。长者为行,不使人疑之。今太子告光曰:所言者,国之大事也,愿先生勿泄,是太子疑光也。夫为行而使人疑之,非节(节操)侠(侠义)也。’欲自杀以激荆卿,曰:‘愿足下急过太子,言光已死。明不言也。’因遂自刎而死。”

【例句】:

三国魏·曹植《七启》:“故田光伏剑于北燕,公叔毕命于西秦。” 唐·陈子昂《燕太子》:“一闻田光义,匕首赠千金。” 明·李东阳《易水行》:“田光刎头如拔毛,于期血射秦云高。” 清·赵执信《督亢怀古》:“但隆郭隗礼,不洒田光血。” 清·黄景仁《烈士行》:“击衣呼豫让,向风刎田光。” 清·刘震《易水歌》:“田光一死今古难,荆轲入秦发冲冠。”


【典源】 《战国策·燕策三》:“ (燕)太子曰:‘愿因先生得愿交于荆轲,可乎?’田光曰:‘敬诺。’即起,趋出。太子送之至门,曰:‘丹所报,先生所言者,国大事也,愿先生勿泄也。’田光俛而笑曰:‘诺。’偻行见荆轲,曰:‘光与子相善,燕国莫不知。今太子闻光壮盛之时,不知吾形已不逮也,幸而教之曰:“燕秦不两立,愿先生留意也。”光窃不自外,言足下于太子,愿足下过太子于宫。’荆轲曰:‘谨奉教。’田光曰:‘光闻长者之行,不使人疑之,今太子疑光也。夫为行使人疑之,非节侠士也。’欲自杀以激荆轲,曰:‘愿足下急过太子,言光已死,明不言也。’遂自刭而死。”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亦载。

【今译】 田光是燕国的侠义之士,燕太子丹为报秦国之仇,想托附田光,田光因自己年老,向太子丹推荐荆轲,太子丹说:“想通过先生结交荆轲,可以吗?”田光说:“完全可以。”马上起立走出。太子丹送他至门,说:“我所告知您的,先生所说的,都是国家大事,希望先生不要说出去。”田光俯身笑道:“好。”田光去见荆轲,说:“我与你友好,燕国无人不知。但我已年老,太子希望我帮他复仇,我向他推荐了你,望你去宫中见太子。”荆轲说:“一定按您说的办。”田光又说:“我听说长者的行为,不应使人怀疑。今太子嘱咐我,不要说出这件事,是太子对我不放心。行为让人不放心,称不上是侠义之士了。”想以自杀激励荆轲,说:“请你马上去见太子,就说我已死,肯定不会泄露了。”于是自刎而死。

【释义】 后以此典指义士信守诺言,不负所托,不惜生命。

【典形】 田光伏剑、田光刎头、田光血、田光一死、田光义、刎田光、何忍见田光、田光老矣。

【示例】

〔田光伏剑〕 三国·曹植《七启》:“故田光伏剑于北燕,公叔毕命于西秦。”

〔田光刎头〕 明·李东阳 《易水行》:“田光刎头如拔毛,于期血射秦云高。”

〔田光血〕 清·赵执信《督亢怀古》:“但隆郭隗礼,不洒田光血。”

〔田光一死〕 清·刘震《易水歌》:“田光一死今古难,荆轲入秦发冲冠。”

〔田光义〕 唐·陈子昂《燕太子》:“一闻田光义,匕首赠千金。”

〔刎田光〕 清·黄景仁《烈士行》:“击衣呼豫让,向风刎田光。”


猜你喜欢

  • #元灏

    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
  • 军器少监

   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始置,正五品上,为军器监副长官,后省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始用为军器监副长官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4)中,定从六品。南宋初省,高宗

  • 坊里制

    元代社会的基层行政组织制度。“坊”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“隅”和“坊”;“里”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“乡”和“都”。元制: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、坊二级,隅设职事人员隅正,坊置坊正。农村中分设乡、都二级,

  • 僧主

    僧官名。(1) 中央设置,相当于僧正。南朝宋泰始元年(公元465年)明帝诏僧瑾为“天下僧主”,管辖全国僧尼。南齐沿置,永明元年(公元483年),武帝敕玄畅、法献同为僧主,“分任南北二岸。”南齐末,以法

  • 白碚镇

    在今四川重庆市西北,嘉陵江西岸北陪镇。清乾隆《巴县志》卷2:白碚镇“离城一百五十里”,1941年置北碚管理局,1951年为川东行署及北碚市政府驻地。1952年改市为区。

  • 盘龙江

    在今云南昆明市,从北往南流入滇池。《明一统志》 卷86云南府: 盘龙江 “ 一名滇池河。源自嵩盟州故邵甸县之东山、西山凡九十九泉,合流经府城东,又南入滇池”。古称壸水,又称盘龙河、开化大河、清大河。因

  • 那噶尔孜

    即浪噶子。今西藏浪卡子县。清松筠《丁已秋阅吟·朗噶孜》诗注:“朗噶孜本名那噶尔孜。番(藏)语:那, 鼻也。噶尔, 白也。孜,高也。白山鼻上桑砌营官寨,形似佛头。”

  • 奥克特牙那给楞

    旧时鄂温克族婚姻习俗。为婚礼仪式之一。鄂温克语音译,汉译意为“引向幸福之路”。今内蒙古额尔古纳旗的鄂温克人旧时流行,临近婚期前,男方家不管距离女家住地多远,都要搬至距女家约1里左右的地方居住,然后将通

  • 昌国郡

    南朝宋孝建元年 (454) 侨置,属雍州。寄治襄阳 (今湖北襄樊市汉水南襄阳城)。后废。

  • 芦台镇

    即今天津市宁河县治。《清一统志·顺天府四》:芦台镇“即芦台军。元至元十九年立芦台盐使司。明亦设芦台场,置巡司。本朝初裁巡司,后复设”。清又于此设总兵驻防。芦台镇为芦盐汇萃之地,商业发达,交通便利,民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