肤受之言
同“肤受之诉”。《后汉书.张法滕冯等传论》:“若夫数将者,并宣力勤虑,以劳定功,而景风之赏未甄,肤受之言互及。”
偏正 肤浅的说法。比喻不知内情的见解。《后汉书·杨璇传》:“景风之赏未甄,~亘及。”△贬义。多用于言语方面。
【词语肤受之言】 成语:肤受之言汉语词典:肤受之言
同“肤受之诉”。《后汉书.张法滕冯等传论》:“若夫数将者,并宣力勤虑,以劳定功,而景风之赏未甄,肤受之言互及。”
偏正 肤浅的说法。比喻不知内情的见解。《后汉书·杨璇传》:“景风之赏未甄,~亘及。”△贬义。多用于言语方面。
官场用语。五代后唐至宋朝,举人获准不经解试,直接参加礼部试,称为免解。或准免一次,或准永远免解。进士科及武举举人获永远免解者,称为免解进士。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。允许应试者不经过解试而直接参加省试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。
同“渡杯”。明杨慎《唐僖宗行宫遗础次熊尚弼侍御韵》:“始知蜀道蒙尘驾,不及胡僧渡海杯。”
西班牙与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。同治十二年九月二日(1873.10.22)签于北京。凡四款。规定中国可派员前往西班牙殖民地古巴查看华工情形,但一切交涉事宜由英、美、法、俄、德等国驻华公使居间评定。
唐代称唐高宗与武则天为“二圣”。南宋称宋徽宗与宋钦宗为“二圣”。
在今浙江桐庐县西北九岭乡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0桐庐县:九岭在“县东北四十里”。
即“仆①”。
三卷残本。清佚名撰。是书首题曰《太宗本纪》,改题曰《大清太宗文皇帝本纪》。始于崇德元年(1636)四月,讫于四年(1639)十二月。上加签条:此书为史馆据实录所修之本纪,经修改而成书。有北平图书馆藏稿
源见“含沙射影”。喻暗中攻击诽谤。清秋瑾《偶有所感用鱼玄机韵》:“身后微名豹雾隐,眼前事业蜮沙含。”
【介绍】:严维作。诗题一作《赠别东阳客》。金华,今属浙江。诗拟写金华的景色风物之美,借送客之便表达对旧地的怀念之情。清黄生评曰:“气局完整,绝无一字虚致。”(《唐诗摘钞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