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法
【介绍】:
唐僧。西印度人,梵名伽梵达磨。高宗永徽年间来华,译有《大悲心陀罗尼经》。后不知所终。
【介绍】:
唐僧。西印度人,梵名伽梵达磨。高宗永徽年间来华,译有《大悲心陀罗尼经》。后不知所终。
明封藏传佛教三大法王之一。属格鲁派(黄教)。永乐十二年(1414),宗喀巴弟子释迦也失(1354—1435)代表宗喀巴至南京朝见成祖。次年,受封为“妙觉圆通慈慧普应辅国显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”。十
清雍正六年(1728) 改雷波长官司置,属叙州府。治所即今四川雷波县。乾隆二十六年(1761) 改为雷波厅。清雍正六年(1728年)改雷波长官司置,治今四川省雷波县。属叙州府。乾隆二十六年(1761年
《世说新语.文学》载:魏文帝曹丕令弟曹植七步中成诗,不成者行大法,曹植应声即成一首,诗中有“萁在釜下燃,豆在釜中泣”语。曹植七步成诗,以豆自喻,以萁喻曹丕,谓“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。”终于感动曹丕,
隋末从高祖,拜瀛州刺史,率兵守城,以拒刘黑闼。交战半日,兵溃,为黑闼所擒,被杀。
汉代法律用语。指地方官吏判处罪囚死刑后呈报上级官府批准执行。《汉书·酷吏传·义纵传》:“纵一切捕鞠,曰‘为死罪解脱’。是日皆报杀四百余人。”颜师古注:“奏请得报而论杀。”
亦名泰宁。在今四川道孚县东南协德乡。民国 《西康建省记》: “泰凝一曰泰宁,距打箭炉三日程。清时设把总一员驻其地。有一喇嘛寺,昔为西藏达赖喇嘛降生之所,其寺故归藏属,寺中喇嘛由川中按年给以口食银千余两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“源子雍”(2404页)。
读音:Yùqīng【源】 见《中国著者号码编制法》(65)。
明代蒙古科尔沁部贵族首领,奎蒙克塔斯哈喇曾孙。明万历二十一年(1593),与叶赫部贝勒布斋及乌拉、辉发、锡伯等九部联合出兵3万,进攻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,在古勒山兵败。三十六年(1608),复应乌拉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