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芬
【生卒】:?—1690
【介绍】:
明末清初江南歙县人,生于明天启年间。贡生。有《易经补义》、《涛浣亭诗集》。乾隆四十七年,其五世孙生员方国泰于学臣考试时,献出《易经补义》请奖。地方官查出诗集有“悖谬”处。安徽巡抚请将方芬戮尸,方国泰斩决。高宗认为不过借诗以泄牢骚,乃改处方国泰徒刑,诗集销毁。
【生卒】:?—1690
【介绍】:
明末清初江南歙县人,生于明天启年间。贡生。有《易经补义》、《涛浣亭诗集》。乾隆四十七年,其五世孙生员方国泰于学臣考试时,献出《易经补义》请奖。地方官查出诗集有“悖谬”处。安徽巡抚请将方芬戮尸,方国泰斩决。高宗认为不过借诗以泄牢骚,乃改处方国泰徒刑,诗集销毁。
读音:diān周臣大仆之后。(见《元和姓纂》)晋大夫颠颉之后,或言周乱臣太颠之后也。(见《通志·氏族略·以名为氏》)
宋朝廷在告命上所题褒扬的文词。侍从官以上,用四六句文体。朝内各司官员官告亦命词。外任官员,惟京官通判以上有之。封赠官员父母,太中大夫、观察使以上用专词,其余用海词(即通用的词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欧阳彬、许慎知编注。是一李白、杜甫、白居易三位唐代诗人的诗歌选注本,而排列次序与书名不同,第一卷为白居易诗,99首;第二卷李白诗,61首;第三卷杜甫诗,51首。有题解、注释及今译,简要明晰,通俗易解。
即今广东平远县南超竹镇。清同治 《广东图说》 卷91平远县: 超竹乡在 “城 (今仁居镇) 南一百里”。
书名。清郝懿行撰。不分卷。沈约《宋书》无《食货志》,懿行以为未合史裁,因辑录原书纪、传及自序中有关文字,撰《食货志》以补其缺。书中除作者所加案语外,间有一二校勘语,皆安徽泾县胡承珙所加,并标明“胡承珙
即“稽察内务府御史处”。
官署名。金代置。属工部。掌修缮庙社及城隍门钥、百司公廨、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。设左、右厢官各二员,掌监督工役;受给官二员,掌支纳诸物及制作陶器等事;秩均正八品。
同“怀铅提椠”。唐刘知幾《史通.采撰》:“自古探穴藏山之士,怀铅握椠之客,何尝不征求异说,采摭群言。”见 “怀铅提椠”。唐·刘知几《史通·采撰》:“自古探穴藏山之士,~之客,何尝不征求异说,采摭群言,
【介绍】:唐河东人,字服休。唐末,避乱入南岳,传云得仙术。后隐居宜州北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