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网 >历史百科>历史事件>中法越南边境通商章程

中法越南边境通商章程

又称《滇粤陆路通商章程》或《天津协定》,中法战争结束后中国与法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。1886年4月25日(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)由法国驻华公使戈可当和清政府代表李鸿章在天津签订,共十九款。主要内容是关于《中法新约》中边界通商等问题的细则,如:议定进出广西、云南边界货物的税则,凡进口税减收五分之一,出口税减收三分之一;中国人犯罪逃往越南者,交法国处理,法国人犯罪逃往中国者,交法国处理等等;第十九款规定一年内双方在北京交换批准书。法国政府感到此约远远没有满足其侵略要求,拒绝批准,并在当年重派代表来华谈判。1887年(光绪十三年)中法又签订了《续议商务专条》。通过这个条约,法国进一步扩大了在我国西南边境的领事裁判权,为法国在中越边境通商提供了种种便利条件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龙飞恩例

    见“龙飞榜”。

  • #元灏

    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
  • 清秘述闻补

    二卷。清钱嘉福(详见《清秘述闻续》)撰。作者曾据《清秘述闻》体例编成《清秘述闻续》一书。后因宗室乡会试题目及首名,以及奉天府府丞例兼学政事,为《清秘述闻》所未载,故合王家相(详见《清秘述闻续》)等所辑

  • 酒泉郡

    西汉元狩二年 (前121) 置,治所在禄福县 (西晋改曰福禄,今甘肃酒泉市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疏勒河以东、高台县以西地区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酒泉郡注引应劭曰: “其水若酒,故曰酒泉。” 师古曰: “旧俗传

  • 封印院

    见“封弥院”。宋代贡院所属机构, 即“封弥院”,见该条。

  • 贤义王

    明朝廷对瓦剌首领太平的封号。正一品勋阶。太平死,子捏烈忽袭封。正统时为脱欢所灭。

  • 率子廉

    【生卒】:?—980【介绍】:宋衡山人。初为农,愚朴不逊,人称率牛。晚为道士,居南岳紫虚阁。性嗜酒,常醉林间,一日忽逝。苏轼曾为之作传。

  • 南凉烈祖

    见“秃发乌孤”(1084页)。

  • 黄文瑗

    【介绍】:清湖南巴陵人,字学蘧。雍正元年举人。历知巴东、枝江、枣阳诸县,所至有廉明声。在枣阳时捐资修筑东城外堤,得免水患。

  • 赫图卫

    见“好屯卫”(937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