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嗣庭案
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。雍正四年(公元1726年),满洲隆科多的党人礼部侍郎查嗣庭出为江西考官,出题有“维民所止”四字,清政府认为是去掉“雍正”二字之头,下查嗣庭狱。查嗣庭在狱中病死,又下令戮其尸。其亲属或被杀,或被流放。
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。雍正四年(公元1726年),满洲隆科多的党人礼部侍郎查嗣庭出为江西考官,出题有“维民所止”四字,清政府认为是去掉“雍正”二字之头,下查嗣庭狱。查嗣庭在狱中病死,又下令戮其尸。其亲属或被杀,或被流放。
傣语音译, “西双”意为十二,“版”即千,“纳”为田,直译“十二千田”。云南省地名。原名“勐仂”,位于云南省南部,是傣族主要聚居地。明隆庆四年(1570),傣族最大封建领主即车里宣慰使刀应勐将其辖区划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即理匦使,唐天宝九载(750)改,至德元载(756)复名理匦使。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由本部堂官委任所属司员管理库事,无定员。掌贮藏书板,内有《钦定三礼义疏》、《大清会典》、《大清会典事例》、《大清通礼》、《礼部则例》、《科场条例》等书。宣统三年(191
五卷。明徐用检(生卒年不详)编。徐用检字鲁源,兰溪(今属浙江)人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7)中进士。官至南京太常寺卿。此书汇录明代儒学家薛瑄、陈献章、王守仁等三人的语录,分类排编。厘为五门,一曰《志学》
官名。清代八品太监之衔名。充首领、副首领太监及敬事房笔帖式。
唐末五代京兆奉天(今陕西乾县)人,字延吉。幼嗜学,性方直温润,时人目为“玉界尺”。乾符进士。昭宗时,为翰林学士承旨、御史中丞。后弃官归洛阳。入后梁,为中书侍郎、同平章事,累迁左仆射兼租庸使,致仕。末帝
明代统领施州(治今湖北恩施)土家族地区的军事机构。洪武十四年(1381)置。隶湖广都指挥使司。领大田军民千户所;施南、散毛、容美三宣抚司;东乡五路、忠建、忠孝、忠路、龙潭、大旺、忠峒、高罗八安抚司(后
爵名。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郡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名。晋始置,一品。南北朝沿置。南朝梁位视三公,班次之。陈为九等爵第二等,二品,秩视中二千石。北魏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一品
元代铜钱名。至正十年(公元1350年)开始铸造发行,与历代铜钱并用。又印行新的中统交钞,一贯当铜钱一千文,当至元宝钞二贯。至元钞依旧通行。至正十一年,于河南、江浙、江西、湖广等行省及济南、冀宁(治今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