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田制
西晋征收田租的制度。司马氏政权在实行占田制同时,还实行课田制。规定:每一丁男课田五十亩,丁女二十亩,次丁男二十五亩。课田在占田之内。“课”即督征地租之意。每人每年按所课田亩数,向政府交纳田租。丁男课田五十亩交租四斛,计每亩八升。当时农民所占之田多为荒地,政府不管农民占足与否,必须交够五十亩所课田租。此外,农民还要交纳户调。
西晋征收田租的制度。司马氏政权在实行占田制同时,还实行课田制。规定:每一丁男课田五十亩,丁女二十亩,次丁男二十五亩。课田在占田之内。“课”即督征地租之意。每人每年按所课田亩数,向政府交纳田租。丁男课田五十亩交租四斛,计每亩八升。当时农民所占之田多为荒地,政府不管农民占足与否,必须交够五十亩所课田租。此外,农民还要交纳户调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西汉置,属山阳郡。当在今山东西南部。东汉省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646字六修,江西龙泉(今江西遂川)人。天启五年(1625)进士。崇祯时,官南京御史。多建言。京都陷,力主立福王。福王立南京,历任大理少卿、左佥都御史。曾巡视中城。专督五城御史,察非
二十卷。明吴瑞登撰。瑞登字云卿,明武进(今江苏常州)人。由贡生官光州训导。著有《两朝宪章录》、《绳武编》。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《宪章录》,瑞登因辑嘉靖元年(1522)至隆庆六年(1572)凡五
【介绍】:见白行简。
官名。(1)汉代郡府属吏。主监察,性质同督邮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二千石遣都吏循行,不称者督之。”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“律说,都吏今督邮是也。”(2)清代各部院衙门属吏。分办具体事务。又称经承。
北宋置,属大冶县。在今湖北黄石市西铁山区。《元丰九域志》 卷6大冶县: “磁湖一铁务。”
①飘扬;飞扬。刘禹锡《柳花词三首》之一:“故取花落时,悠扬占春晚。”胡曾《咏史诗·长安》:“关东新破项王归,赤帜悠扬日月旗。”②起伏不定,飘忽不定。皇甫冉《与张补阙王炼师同赋杂题一首》:“淮海思无穷,
①在今浙江江山市北,与常山县接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3江山县: 湖山 “在县北二十五里”。②在今浙江浦江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3浦江县: 湖山 “在县东十里。两山峙立,浦阳江出其中,曰湖山峡”。③在
源见“和氏之璧”。指献才不遇,反蒙冤罪。唐 刘兼《诫是非》诗:“辨玉且宽和氏罪,诬金须认不疑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