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门郎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壮、瑶等族婚俗。汉语称“入赘”。流行于广西各地,以边远山区为普遍,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。与汉族“入赘”概念略有不同,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,为延续后代,不得已才招郎入赘,入赘郎的地位低微,受鄙视;广西边远山区壮、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,其女均可招郎上门,实行女娶男嫁,婚礼由妻方主持,子女从妻姓,或从双姓,或一半从母姓,一半从父姓,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。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,同样受村人尊重。
即今湖南桑植县北二十八里洪家关白族乡。《清一统志·永顺府》: 洪家关 “在桑植县北”。为贺龙元帅故乡。集镇名。在湖南省桑植县南部、洪家关河畔。洪家关白族乡人民政府驻地。人口1100。明时土司于县境北部
源见“织锦回文”。借指寄给丈夫的书信。清 王日藻《潘山人至自辽左》诗:“窦家锦字诗难寄,苏氏河梁雁几行。”
怀:想念。 穿人家的衣服,就要惦记着人家的患难;吃人家的饭,就要拼死为人家效劳。语出《史记.淮阴侯列传》:“吾闻之,乘人之车者,载人之患;衣人之衣者,怀人之忧;食人之食者,死人之事。”《资治通鉴.齐
官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)置,为度支部币制局长官,员一人,正三品,由度支部左、右丞兼任,掌局务。
1818—1850又作李沅发。清湖南新宁人。道光二十七年(1847)参加雷再浩起义,失败。二十九年夏秋改用“把子会”组织汉、瑶农民,以“劫富济贫”相号召。十月中旬起义,攻占新宁县城。三十年一月突围,进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。参见“山西部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十二卷。明郑柏(生卒不详)撰。郑柏,字叔端,明浦江(今浙江省浦江县)人,生平仕履不详,为宋濂弟子。《金华贤达传》收录金华一郡贤达三百六十余人,分为忠义、孝友、政事、儒学、卓行五类,每人作一小传,并系之
见《吕氏杂记》
?—1038西夏党项人,名惟亮。元昊(夏景宗)叔父。与弟惟永分掌左右厢兵,因反对攻宋,为元昊所恶。大庆三年(1038),投奔宋保安军(治今陕西志丹)。知延州郭劝等将其送还,被元昊所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