俄蒙商务专条
※《俄蒙协约》的附约。1912年11月3日沙俄政府诱迫外蒙古封建主与《俄蒙协约》同时签订。共17条。公开规定沙俄在外蒙古享有各种特权,即可以在外蒙古境内任意居住和往来、租借和购买土地、自由经营各种商业贸易、开办各种企业和事业、设立银行、邮局、免纳所有贸易税、无偿使用驿站、驼马、牧场、设立领事馆等。沙俄唯恐有所遗漏,还特别在第七条中规定有权随时商定《专条》中尚未包括的特权。
※《俄蒙协约》的附约。1912年11月3日沙俄政府诱迫外蒙古封建主与《俄蒙协约》同时签订。共17条。公开规定沙俄在外蒙古享有各种特权,即可以在外蒙古境内任意居住和往来、租借和购买土地、自由经营各种商业贸易、开办各种企业和事业、设立银行、邮局、免纳所有贸易税、无偿使用驿站、驼马、牧场、设立领事馆等。沙俄唯恐有所遗漏,还特别在第七条中规定有权随时商定《专条》中尚未包括的特权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参谋议论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徐干传》:“(徐)干为司空军谋祭酒掾属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介绍】:清江南宜兴人,字竹逸,一字鸣岐,晚号荆南墨农。顺治十五年进士,官永昌府推官。有《荆南墨农全集》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,以河阳为牧场,其地在石济(即石济津,今河南滑县西南)以西,河内郡(治今河南沁阳)以东,距黄河南北千里,常置戎马十万匹,以拟京师军警之备。后称马场,置马场大都督,管理戎马及兵
官名。(1)殷代置,掌民众师田行役等劳作,属下级官吏。(2)西周史官之一。主持册命、祭祀等仪式。(3)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职多称尹,如令尹等。(4)地方行政长官。战国时期已置。汉代时置为都城行政长官,其
【介绍】:宋建州浦城人,字昇之。真宗咸平二年进士。除许昌幕官,知德化县。后知钱塘,以引荐除大理评事,知光州,代还,迁秘书丞,知黎州。黎与南诏接境,镇以清静。疾卒,黎人思其德,立庙祀之。
读音:zǐ quán齐顷公之子,公子湫,字子泉之后。(见《万姓统谱》)历史上罕见复姓。《郑通志·氏族略》收载,其注云: “姜姓。《世本》: 齐顷公之子公子湫字子泉之后; 又,子泉捷,齐大夫,见
见“中俄奉天交地暂且章程”。
唐代南诏职官名。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。据《新唐书·南蛮传》:为王之下8个高官之一,职位在酋望之下,员外酋望之上,犹试官也。秉政用事,权力很大。
十卷。清吴伟业(109-1671)编。吴伟业,字骏公,号梅村,太仓(今属江苏)人。伟业,崇祯四年(1631)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,历迁东宫侍读,南京国子监司业。福王时,拜少詹事。因与马士英、阮大铖不合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