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坦德
印度古代梵文音译,又译博坦。“po-tent”,又写作“pothant”或“Bhotanta”。“pot”为“Bhot”之葡文音译,即吐蕃的“蕃”,意即“西藏”。“potanta”指后来的不丹。16—17世纪,印度东孟加拉居民及传教士以此词泛指包括不丹、卫、藏、勃律、拉达克、阿里古格、康、安多在内的整个藏族居住地区。
印度古代梵文音译,又译博坦。“po-tent”,又写作“pothant”或“Bhotanta”。“pot”为“Bhot”之葡文音译,即吐蕃的“蕃”,意即“西藏”。“potanta”指后来的不丹。16—17世纪,印度东孟加拉居民及传教士以此词泛指包括不丹、卫、藏、勃律、拉达克、阿里古格、康、安多在内的整个藏族居住地区。
明置,在今山西高平县西南乔村。《清一统志·泽州府》:乔村驿“在高平县南三十里。旧有驿丞。本朝乾隆七年裁”。
书名。金毓黻编。东北图书馆1949年印行,第一辑(明代)共二册。本书收集的档案系清初为修《明史》收存于清内阁大库的一部分原档,现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。其中有明天启三年(1623)至崇祯四年(1631)
即“同考官”。
读音:Yǒu【源】①春秋时楚国人多以草名为氏,如芈氏、莠氏、蒍氏、蓝氏之类(60,62)。②或为莠尹氏所改(62)。罕见姓氏。《姓氏考略》 有载,其注“苋” 云:“楚国多以草名为氏, 如芈氏、 莠
在今广东广州市东郊天河区珠江北岸猎德村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1广州府南海县 “茅滘埠” 条:“番禺县有波罗、石冈、猎德、乌涌、车陂等埠,向设水兵巡守江路。” 清为汛,有守备驻防。嘉庆年间于此设炮台,咸
清朝前锋营中使用鸟枪之兵。清制: 前锋营众以一半人习鸟枪,称为鸟枪前锋。
【介绍】:明淮安府盐城人。洪武中官安吉知县。执法公平,人不敢犯。
参见“车里宣慰世系”(282页)。
即“小计部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即副职,正官的佐属,犹今之“第二把”,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明帝纪》:“进同谋略,退为副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