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网 >历史百科>民族起源>哈斯木汗法典

哈斯木汗法典

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。16世纪前期哈斯木汗制定。16世纪初期,哈萨克汗国在※哈斯木汗统治时期(1511—1523年或1508—1518年),社会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得到很大发展。为稳定社会秩序,巩固统治,根据当时实际情况,在古习惯法基础上进行整理研究,召集※比(负责处理民刑案件的特殊阶层)中之著名者,共同制定了哈萨克汗国第一部法典,即《哈斯木汗国名鉴》,世称《哈斯木汗法典》或《明显法律》。其主要条款为:1、财产法,包含关于解决牲畜、牧场、土地诉讼的规定。2、刑事法,即有关杀人、抢掠人畜、盗窃等刑事犯罪的处罚规定。3、兵役法,关于组建军队、兵役义务的规定。4、使臣法,主要规定挑选使臣的条件,指出使臣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,熟悉各国情况,能言善辩,精通外交礼节等。5、民事法,关于婚丧嫁娶、节庆礼俗等具体规定。实行百年后,为※《艾斯木汗习惯法》所代替。此法典全文已失传,现唯有一种简单的《哈萨克汗国法典》手抄本(《哈萨克可汗图像集》一部分),藏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市苏来满·哈努尼图书馆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阳城河

    又名九龙河。即古博水。源于今河北望都县南,称九龙泉。东流入清苑县南称阳城河,其下游合于清水河。

  • #元灏

    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
  • 北假

    指今内蒙古河套以北、阴山以南夹山带河地区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三十三年(前214),“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阳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”。裴骃《集解》云:“北方官田主以田假与贫人,故云北假。”《汉书·

  • 荆道乾

    【生卒】:?——1802字建中。山西临晋(今临猗)人。乾隆中期举人。历官知县、知府至江苏布政使,安徽巡抚。乾隆中,长期任州县官,以“清官”著名。嘉庆初年,先后疏陈州县存留俸薪役食及驿站经费解蕃库请支之

  • 剪灯新话

    四卷,附录一卷。明瞿佑(1341-1427)撰。瞿佑一作“瞿祐”,字宗吉,别号存斋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明代文学家。洪武初年入仕,官国子助教。永乐间,官周王府右长史。一生著作甚富,有《乐府遗音》、《

  • 盛昶

    【介绍】:明苏州府吴江人,字允高。景泰进士。授御史。整顿山东马政,值其地灾,上疏乞蠲民赋。巡按广东,劾巡抚揭稽不称职。后任罗江知县,叙州知府。

  • 公府功曹

    公府诸曹之一。南齐公府置功曹,即东汉太尉府所属西曹之职,主府吏署用事。设功曹参军以主之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、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功曹参军。

  • 穆岩

    长嵩子。东魏末为司徒谘议参军。

  • 石洪庆

    【生卒】:?—约1196【介绍】:宋相州临漳人,字子馀。为本州学正。光宗绍熙三年,朱熹守漳日,复延至学,时已入耆艾之年,进学不倦。

  • 河西屯

    清乾隆四十一年 (1776) 置,属懋功厅。在今四川金川县南河西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