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古田大功碑
碑刻。明隆庆五年(1571)立。张翀撰。记明军杀壮族农民、掠牛马器械等情况。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。原碑下落不明。其文载于(光绪)《永宁州志·艺文篇》。
碑刻。明隆庆五年(1571)立。张翀撰。记明军杀壮族农民、掠牛马器械等情况。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。原碑下落不明。其文载于(光绪)《永宁州志·艺文篇》。
不分卷。晋孙毓(生卒年不详)撰,清王谟辑。孙毓,字休朗,北海平昌(今山东安丘县西南)人,长沙太守。案陆德明《经典释文叙录》云:“晋豫州刺史孙毓为《毛诗评注》,又案《隋书·经籍志》经部,著录《毛诗异同评
明清贡监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,凡遇国家庆典或登极诏书,依例将府、州、县学生员之当贡者,贡入国子监之制。其为常例外之加贡,亦视为正途出身。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。明清之制,凡遇国家庆典或皇帝即位颁
见“辽庆陵”(653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《东观汉记》卷十六“蔡顺”:“蔡顺字君仲,汝南人,至孝。王莽乱,人相食,顺取桑椹,赤黑异器。贼问所以,云:‘黑与母,赤自食。’贼异之,遗盐二斗,受而不食。”此事又载南朝.宋.范晔撰《后汉书.周磐传》附
秦置,属河东郡。治所在今山西吉县东北二十一里。三国魏属平阳郡。北魏神䴥元年(428)废入禽昌县。古县名。秦以北屈邑置,治今山西省吉县东北。属河东郡。《资治通鉴》:西晋建兴元年(313年)
郾子。大和三年进士。历任中书舍人、礼部侍郎、浙西观察使。卒位鄂岳观察使。(,参见《新唐书》)【生卒】:?—857【介绍】:唐清河武城人,字蕴中。崔郾子。文宗大和三年进士。浙东观察使元稹辟为从事。武宗会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中尚方署。
春秋鲁僖公征服淮夷,《诗·鲁颂·泮水》咏其事,有“翩彼飞鸮,集于泮林。食我桑黮,怀我好音”之句,以鸦鸟食我桑黮指淮夷使者受到鲁国的款待。后因以“食椹”指受到别人款待而表示感谢。吴仁璧《投谢钱武肃》:“
见“实叉难陀”(1535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