斡兰卫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沃楞卫。永乐四年(1406)置。《满洲源流考》改作沃楞卫,并说清代有沃楞河,在宁古塔城(今黑龙江省宁安县)南40余里处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沃楞卫。永乐四年(1406)置。《满洲源流考》改作沃楞卫,并说清代有沃楞河,在宁古塔城(今黑龙江省宁安县)南40余里处。
隋开皇十八年 (598) 置,属同州。治所在今陕西韩城市东南二里城古村。大业初属冯翊郡。唐属同州,天祐二年 (905) 改韩原县。五代唐天成元年 (926) 复名韩城县。金贞祐三年 (1215)升为祯
源见“南楼”。指吟咏游乐。唐杜甫《树间》诗:“几回沾叶露,乘月坐胡床。”
二十卷。明林熙春(约1598前后在世)撰。林熙春,字志和,别号仰普,龙溪(今福建龙海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万历十一年(1583)进士,授巴陵令,擢户部给事,转礼部、兵部,历太仆寺卿,晋户部左侍郎,卒谥忠宣
【介绍】:字馥。一作薛蕴。或误作蒋馧。河中宝鼎(今山西万荣)人。玄宗时大理评事彦辅孙女,工诗。《全唐诗》存诗3首、断句2句。
清代以办公之费为名,于俸饷、养廉之外发给文武官员的补贴银两。无论京官和地方官,一品至九品官员以秩而降,月给银五两至一两不等,通计约二十余万两,皆取于耗羡。
【介绍】:李白作。见《塞下曲六首》其四。
源见“索米长安”。谓在京城谋求俸禄。闽徐夤《嘉运》诗:“晨炊一箸红银粒,忆着长安索米秋。”
【生卒】:?—1163【介绍】:宋恭州壁山人,字當可,号缙云。徽宗宣和六年进士。高宗绍兴中,历江原丞,知丹稜县、万州。召对,力言和议不可信,为秦桧所恶。寻被劾罢,自是坐废十八年。桧死,起知蓬州、黎州,
泛称主办文案的官吏。刀、笔为古代书写工具,故称。《战国策·秦五》:“臣少为秦刀笔,以官长而守小官。”职权较小,故又称刀笔吏。《史记·汲黯传》:“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。”后代称讼师为刀笔,是指其笔利
初为春秋、战国时期对宰辅大臣的尊称。后渐成为官称,多作相邦(一说本名相邦,至西汉因避高帝刘邦名讳改相国)。居宰辅之位,为百官之长,与丞相略同而位稍尊。秦代唯置丞相。西汉承秦制置丞相为国务长官。高帝、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