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局
清末湖南仿效西方警察制度创设的机构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三四月间成立于长沙。由官倡商助、地方士绅和维新志士参与。以去民害、卫民生、检非违、索罪犯为立局大旨,维护官绅士商利益。黄遵宪等议定章程四十条。设议事绅商十人、总办一人。保卫局职责是:逮捕杀人放火、斗殴盗窃、奸淫拐骗及其他破坏分子,监视无固定职业与形迹可疑之人,维持街市治安和卫生交通。还附有迁善所,收留失业者与犯人。开局不久,“城中无赖痞徒,渐皆敛迹”。被维新派誉为“凡百新政之根柢”。
清末湖南仿效西方警察制度创设的机构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三四月间成立于长沙。由官倡商助、地方士绅和维新志士参与。以去民害、卫民生、检非违、索罪犯为立局大旨,维护官绅士商利益。黄遵宪等议定章程四十条。设议事绅商十人、总办一人。保卫局职责是:逮捕杀人放火、斗殴盗窃、奸淫拐骗及其他破坏分子,监视无固定职业与形迹可疑之人,维持街市治安和卫生交通。还附有迁善所,收留失业者与犯人。开局不久,“城中无赖痞徒,渐皆敛迹”。被维新派誉为“凡百新政之根柢”。
【介绍】:明山西平定人。弘治中举于乡。入仕后累迁至唐山知县,有惠政。父丧,步行还籍。家贫,制终后不起,世称真孝廉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置,地位高于左、右卫将军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 “置左右戎昭、曜武将军,位在左右卫之上。”
书名。作者不详。一百九十卷。记西汉史事。久佚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五十四卷。《外集》六卷。清孙原湘(1760-1829)撰。附《长真阁集》七卷。清席佩澜撰。孙原湘,字子潇,号心青,昭文(今属江苏常熟)人。嘉庆进士,改庶吉士。充武英殿协修。工骈散文,兼擅书画,诗宗太白
读音:Duǒlǔbān【综】 元时蒙古人姓。孛罗,蒙古朵鲁班氏,元世祖时博尔赤及怯薛长。至元中历任御史中丞,大司农,御史大夫。宋亡后,兼任中书省丞相,后出使伊利汗国,遂留居其国(397)。
【介绍】:京兆(今陕西西安)人。元和二年(807)中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,历任校书郎、蓝田尉、史馆修撰充翰林学士、左拾遗、太子左庶子等职。后分司东都,与白居易同官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
【介绍】:唐陇古临洮人。李晟孙。僖宗乾符二年,自前大同军及云朔都防御营田供军等使检校左散骑常侍、丰州刺史,充天德军使。三年,自兵部尚书、兼太常卿检校尚书右仆射,仍兼太常卿。
官名。南齐置,掌管含德殿事务。苟励曾任此职。见《南齐书·张欣泰传》。
【介绍】:南朝齐东阳人。女子而好着男装,诈为丈夫。解文义,粗知围棋,遍游公卿间,官至扬州议曹从事。后事发,齐明帝驱令还东阳,仍着妇女服装。逞不胜叹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