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平尚书事
职衔名义。西汉置,加此衔者得参预评论及决定尚书政事,以同时加予数人,故称“分”。三国吴亦置。
职衔名义。西汉置,加此衔者得参预评论及决定尚书政事,以同时加予数人,故称“分”。三国吴亦置。
同“雷公剑”。清钱谦益《新安汪氏收藏目录歌》:“雷剑一往谁取去,楚弓人得知何方。”
亦作泡水、苞水。在今江苏丰县北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山阳郡平东侯国:“包水东北至沛入泗。”
犹角眼。王梵志《父母生男女》:“养大长成人,角睛难共语。”
在今山西平陆县东北八政村。《清一统志·解州》 “金鸡堡”条下:八政堡“在县(按指平陆县旧治)东北三十里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510字天锡,易州(今河北易县)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。历知上蔡县。正德六年(1510),与典史梁逵共守城,贼陷城,不屈死。【生卒】:1471—1512【介绍】:明保定府易州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介绍】:五代禅僧。嗣云门文偃。曾住兴元府普通院、潭州谷山。《景德传灯录》有传。《全唐诗补编·续拾》存诗1首。
二卷。明冯时可(生卒年不详)撰。时可字敏卿,号元成,华亭(今上海市)人。隆庆进士,官至按察使。撰有《众妙仙方》、《上池杂说》、《雨航杂录》等。此书分上、下二卷,上卷多论学、论文,下卷多记物产,而间涉杂
引绳:用墨线弹正木料。批根:用斧子砍削木料根部。 引绳批根原含“排除”之意。此处指魏其侯窦婴与将军灌夫两人互相合作,排斥异己。后以此典指相互依引,排退恃势之人;或互相合力,排斥异己。 灌夫因犯法免官,
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。隶松潘岩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。设达鲁花赤1员,千户1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