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盗加赃
罪名。控告人罪而故意增加赃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甲盗羊,乙知,即端告曰甲盗牛,问乙为诬人? 且为告不审? 当为告盗加赃。”
罪名。控告人罪而故意增加赃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甲盗羊,乙知,即端告曰甲盗牛,问乙为诬人? 且为告不审? 当为告盗加赃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晋.皇甫谧《高士传.严光》:“司徒霸与光素旧,欲屈光到霸所语言,遣使西曹属侯子道奉书,光不起,……子道术报,光曰:‘我手不能书。’乃口授之。使者嫌少,可更足。光曰:‘买菜乎?求益也。’”严(子陵)嶙峋
同“谕蜀文”。明 张舍《己亥秋月寄杨升庵》诗:“登楼莫作依刘赋,奉使曾传谕蜀书。”【词语谕蜀书】 汉语词典:谕蜀书
孙叔,指战国楚相孙叔敖。曾三次被罢相而复任相,而没有喜怒之意。鲁宣公十二年晋楚战于邺,孙叔敖主张不战;而楚王宠臣伍参主战,并说“孙叔无谋”。见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。张说《南中送北使二首》之二:“廉颇诚
在今贵州惠水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21定番州: 涟江“在 (小程番长官司) 司治东”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(907)改门下省城门郎置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(923) 复为城门郎。参见“城门郎”。
【介绍】:辽太原人,字敏素。北汉英武帝堂弟。累官检校太师兼中书令。尝使辽,在辽淹留七载而归。宋灭北汉后,奔辽。授北京留守,封彭城郡王。卒年三十二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;掌理司法审判、司法行政、官吏惩戒、行政审判、监狱及保护等事。设总长一人,综理部务;次长一人,辅佐总长处理事务。所属有总务厅,及刑事,民事、监狱三司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
书名。清魏耆撰。一卷。记其父魏源生平事迹。始于乾隆五十九年(1794),止于咸丰七年(1857)。撰定于光绪年间,所记力求平稳,不加评议,虽叙事较简,但对魏氏家庭、师友及其一生主要经历、著作等,远较其
汉张衡《同声歌》:“素女为我师,仪态盈万方。”后因以“仪态万方”极言仪态美丽多姿。清宣鼎《夜雨秋灯录.银雁》:“夜梦王女至,烟鬟雾鬓,仪态万方。”郑振铎《埃娥》五:“天上的黑云已经披离的四散了,孔雀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