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明
周代祭祀月神的祭礼。本为祭坛名,因于坛上祭月,故用之以为祭名。见《礼记·祭法》及郑玄注。
周代祭祀月神的祭礼。本为祭坛名,因于坛上祭月,故用之以为祭名。见《礼记·祭法》及郑玄注。
官名。明代在皇帝身边侍奉的宦官。其中名位尊显者,有乾清宫管事,负责督理御用诸事;打卯牌子,掌随朝捧剑。二者仅居司礼、东厂、提督、守备太监之后。此外,还有御前牌子、煖殿、管柜子、赞礼、答应长随、当差听事
【介绍】:唐吴郡人。穆宗长庆初,官京兆少尹,以便佞诙谐得捷进。二年,迁鸿胪卿、判度支。旋授户部侍郎,仍判度支,以征利中穆宗意。欲希大任,以榷盐旧法年深有弊,建议官自粜盐,可获利一倍。诏下公卿议,为韦处
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。设章京1人,由理藩院主事充任,并设管理案卷经书2人,小写6至7人。凡噶厦公所官员及各营官升补,发赐蒙古僧人、尼泊尔人路照。达木八旗事务,各大活佛转世掣签,更换五台山札萨克喇嘛
即今江西遂川县西二十里大汾镇。清同治《江西全省舆图》卷7:龙泉县西有大汾墟。
同“舍本逐末”。《醒世恒言.汪大尹火焚宝莲寺》:“又有一等人,自己亲族贫乏,尚不肯周济分文,到得此辈募缘,偏肯整几两价布施,岂不是舍本从末的痴汉!”见“舍本逐末”。《醒世恒言》卷39:“又有一等人,自
五代南唐保大元年(943)置,在今江西遂川县南二十里(旧名什善镇)。后升为龙泉县。五代南唐保大元年(943年)置,即今江西省遂川县南什善镇。五代周显德七年(960年)升县。
丧葬制度。行土葬。提倡速葬、薄葬。人死后,最多不能超过三天即埋葬。以早亡当晚葬,晚亡次晨葬为好。主张就地埋葬,俗谓“天下的土地,埋天下的回回”。当病人危亡时,请阿訇念“讨白”(忏悔词),死后将亡人埋体
源见“贾生赋鵩”。指不祥之兆。唐 卫象《伤李端》诗:“人去门栖鵩,灾成酒误蛇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明置,属宁远卫。即今辽宁兴城市西北白塔满族乡《方舆纪要》卷37宁远卫“兴水堡”条下:“白塔峪堡在白塔峪口,其东为陡岭口可按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