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名县
五代汉乾祐初改广晋县置。治今河北大名县东北,与元城县同为大名府治。北宋熙宁六年(1073)省。绍圣三年(1096)复。政和六年(1116)徙治南乐镇,即今县南旧治。属大名府。金还故治,仍与元城县为大名府治。元至元九年(1272)又移治南乐镇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省。十五年复置。三十一年移治大名府城内,即今大名县。永乐九年(1411)复治南乐镇。属大名府。清乾隆二十三年(1758)移还大名府城内旧治。
五代汉乾祐初改广晋县置。治今河北大名县东北,与元城县同为大名府治。北宋熙宁六年(1073)省。绍圣三年(1096)复。政和六年(1116)徙治南乐镇,即今县南旧治。属大名府。金还故治,仍与元城县为大名府治。元至元九年(1272)又移治南乐镇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省。十五年复置。三十一年移治大名府城内,即今大名县。永乐九年(1411)复治南乐镇。属大名府。清乾隆二十三年(1758)移还大名府城内旧治。
读音:Yìbùlà《姓氏词典》 引 《补元史》 收载并注此音。其注云: “蒙古族姓。元有亦不剌·金; 明有亦不剌·阿尔秃斯。” (按: 疑此为“亦卜剌”之别译。)
【介绍】:西汉人。成帝时为上谷都尉,与戴崇等皆称当世名士。王莽叔父上书愿分户邑以封莽,並等咸为莽言,帝由是贤莽。及王莽始建国元年,封並子为男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等置。掌理山林禁令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山立三衡。”
?—1854清蒙古镶黄旗人,额勒德特氏,字东垣,又字星泉。尚书和瑛子。道光九年(1829)任叶尔羌办事大臣。任中增设军台,开渠引水,种植苜蓿,新建汉城,开辟商肆。十年,值浩罕犯边,率众抵御,受清廷嘉奖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弩坊署次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下。
史籍或书名风。聿同母弟,幼为冯太后宠爱。封北平王,为太子中庶子。孝文帝亲政后,以考核政绩下下免中庶子官。妹被废,为散员而已。(83上/1823,参见《北史》)
即“代君章”。
【生卒】:1481—1529【介绍】:明浙江鄞县人,字汝成,号雷峰,一号嘿休。正德三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,转员外郎,升湖广按察司佥事,摄辰沅兵备。防御宁王朱宸濠有功,擢郴桂兵备副使。辞归后,筑书院,聚生
【介绍】:字立言。京兆(治今陕西西安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贞元末,为洛阳县令,撰《郑府君墓志铭》。元和中,官刑部员外郎、杭州刺史、国子司业、太子宾客,卒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二》著录《史略》三十卷、《闲居录》
①回返。于鹄《古挽歌》之四:“车马却归城,孤坟月明里。”②犹归天。指去世。于鹄《悼孩子》:“生来岁未周,奄然却归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