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清国籍条例
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颁布,共五章二十四条。详细规定有关固有籍、入籍、出籍、复籍的各项原则。并制订《大清国籍条例施行细则》十条,具体规定出籍办法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。
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颁布,共五章二十四条。详细规定有关固有籍、入籍、出籍、复籍的各项原则。并制订《大清国籍条例施行细则》十条,具体规定出籍办法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。
清代新疆地名。见《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》等书。《西陲要略》作吉木萨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),在此筑恺安城。四十一年(1776),设济木萨县丞。光绪二十年(1894),重修,改名孚远城。二十九年(190
北宋筑。在今江苏启东、海门、通州市境内。东起启东市西北吕四港镇,西至通州市东的余西乡。《清一统志·通州》:沈公隄“在州东,海门废县东北。宋至和中县令沈起以海涨病民,筑隄七十里,西接范公隄,以障卤潮”。
西魏置, 治所在邑阳县(今陕西洛南县东北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洛南县东北部地。隋初废。
【生卒】:390-464晋宗室,字德秀。年十七聚众抗刘裕。明元帝时附魏,为荆州刺史。太武帝时有战功,位至侍中、镇西大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云中镇大将、朔州刺史,封琅邪王。在边二十年,有清俭之声。卒,谥贞
源见“鸣琴化治”。指善于任人而治。清袁枚《书戒石》诗之六:“何以写心,单父鸣琴;无以为家,河阳种花。”【典源】《吕氏春秋·察贤》:“宓子贱治单父,弹鸣琴,身不下堂而单父治。巫马期以星出,以星入,日夜不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生卒】:1731—1784【介绍】:清浙江归安人,字丹颖,号辛麓。幼时见《易本义》,请塾师讲解,师不能,佩荪谓吾他日必自得之。乾隆十九年进士。官至湖南布政使,以故连累降官,入都城,请校书万册自效。旋
在今贵州遵义市。是夫妇合葬墓。杨氏自唐末乾符三年(876)至明万历间统治播州(今遵义一带),共传二十九世。万历二十八年(1600)杨粲为第十三世土官。墓建于南宋理宗淳祐年间,1957年清理发掘,系用白
明永乐五年(1407)建,在今云南武定县西北七十里。有土巡检司。清废。
【介绍】:西汉鲁国邹人,字长孺。为人质朴少欲,笃志于学。兼通《礼》、《尚书》,以《诗》教授,号称邹、鲁大儒。武帝时,征为博士,给事中。迁光禄大夫詹事,至大鸿胪,授昭帝《诗》。曾与霍光等共议立宣帝,赐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