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膳监
官署名。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始置。初设令一人,正七品;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,改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;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;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。下设典簿一人,正六品,长随、奉御无定员,均正六品。后渐改置掌印太监一人,提督光禄太监一人,总理一人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及所属牛羊等房厂监工无定员。掌御膳及宫内食用并筵宴诸事。清顺治十年(1653)沿置,为十三衙门之一。初设都管一人为主官,左、右副管各一人佐之,后俱裁。 十八年改称采捕衙门。
官署名。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始置。初设令一人,正七品;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,改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;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;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。下设典簿一人,正六品,长随、奉御无定员,均正六品。后渐改置掌印太监一人,提督光禄太监一人,总理一人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及所属牛羊等房厂监工无定员。掌御膳及宫内食用并筵宴诸事。清顺治十年(1653)沿置,为十三衙门之一。初设都管一人为主官,左、右副管各一人佐之,后俱裁。 十八年改称采捕衙门。
爵名,如淳等认为“上间爵”即“上闻爵”,功使上闻,名通天子。《史记·樊郦滕灌列传》:“破李由军,斩首十六级,赐上间爵。”注:“《集解》孟康曰:‘不在二十爵中,如执圭,执帛比也。’如淳曰:‘间,或作闻。
一卷。清倪上述撰。倪上述,河北乐亭(今乐亭)人。是书首有自序,末附后记。倪上述认为,《孝经刊误》一书,经文必出朱子之所定,然辞说之间已不能尽得其旨。至传十四章,则多所割裂,以致脉络不清。其间驳议与删除
?—1659明末清初云南元江人,字维岳。傣族。世为土知府。永历间,李定国迎永历帝至滇,他贡献甚厚,授总督衔。永历十三年(顺治十六年,1659),清军攻云南,永历帝亡入缅,定国召土司抗清,乃首起兵响应。
即今甘肃高台县西北一百七十里双井子村。《清一统志·肃州》:双井堡“在高台县镇夷城西南七十里,西至本州临水堡六十里。城周一百二十四步。今有把总”。
袁世觊为建立个人独裁统治而制订的文件,又称《民三约法》,俗称《袁记约法》。袁世凯在镇压了“二次革命”之后,解散国会,撕毁《临时约法》,召集御用的约法会议,炮制出为实现其个人独裁统治的《中华民国约法》,
二水名。《左传》: 昭公二十年 (前522),晏子曰: “聊、摄以东,姑、尤以西。” 杜注: “姑尤,齐东界也。姑水、尤水皆在城阳郡东南入海。” 元于钦 《齐乘》 卷2: 姑尤水,“今按沽水有二: 曰
读音:shé【源】 ①周官舌人之后(7,60)。②春秋时越公族之后,见《路史》(60,62)。【望】 会稽(17,418)。【它】 以春秋时越大夫舌庸之后有舌氏,似有误(7,11,17)。《吴越春秋》
读音:dà【源】 ①相传古帝大庭氏之后(1,6,7,12,17)。②唐初有粟末靺鞨,为高丽别种,姓舍利,唐武后时舍利乞乞仲象居高丽故地,唐中宗封其子祚荣为渤海郡王,即渤海王,始称大氏。大者,女真人语尊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见“异密”(932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