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虏将军
官名。东汉建安间曹操置,孙权亦置,南朝梁、陈沿置。梁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列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。南朝陈改为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名。东汉建安间曹操置,孙权亦置,南朝梁、陈沿置。梁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列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。南朝陈改为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至道元年 (995)置,掌出卖颗盐及煎制皇帝膳食所用盐花。初以都盐院官兼领,真宗大中祥符七年 (1014) 专以使臣二人勾当。
在今广西贺县东北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:贺县东北有白花洞土巡司。后废。
见“杯中物”。《喻世明言》卷5:“一生挣得一副好酒量,闷来时只是饮酒,尽醉方休,日常饭食,有一顿,没一顿,都不计较,单少不得~。”【词语杯中之物】 成语:杯中之物汉语词典:杯中之物
【介绍】:一作诸稽郢。春秋时越国人。大夫。吴越之战,吴既赦越,越王句践使柘稽至吴行成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西汉置。治今河北固安县西南方城。初属广阳郡,汉武帝时曾改属燕国,宣帝时又改属广阳国。东汉属涿郡。三国魏景初二年(238)封刘放于此,为侯国,属范阳郡。西晋复为县。北齐天保七年(556)废。
即“乌撒乌蒙宣慰司”。
【生卒】:?—前12【介绍】:西汉陇西狄道人,字子真。辛武贤子。以父任为右校丞,屯田乌孙赤谷城,有战功。元帝初,补金城长史,累迁张掖、酒泉太守。成帝初,征为光禄大夫,执金吾。后拜左将军,为国虎臣,匈奴
①(?—1140)宋相州汤阴(今属河南)人。南宋初,为游寇曹成部将,随曹成南下,劫掠岭南。绍兴二年(1132),岳飞攻曹成,他率军反扑,杀第五将韩顺夫及岳飞胞弟岳翻,后被俘投降。六年,任王贵部属第四副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