擅兴律
唐律第六篇名。即关于军队征调及工程兴建方面的刑法。如擅发兵士,兵士冒名顶替,临阵先逃,军需供应不及时;不上报而兴造(如修城筑堤),非法兴造,工程不如法定标准等,皆处以相应刑罚。共二十四条。三国魏已有此名,北齐改为兴擅,隋改为擅兴,唐因之。
唐律第六篇名。即关于军队征调及工程兴建方面的刑法。如擅发兵士,兵士冒名顶替,临阵先逃,军需供应不及时;不上报而兴造(如修城筑堤),非法兴造,工程不如法定标准等,皆处以相应刑罚。共二十四条。三国魏已有此名,北齐改为兴擅,隋改为擅兴,唐因之。
官名,秦汉皆置,左弋又名佽飞,属少府,掌在上林苑弋射雁凫,有九丞两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025字合鲁隐,突吕不部人。初为本部吏,累迁北院枢密副使。开泰三年(1014),为左夷离毕,久居近职,熟习典故,善于应对,甚得宠幸,迁北院枢密使。太平五年(1025),病重,北府宰相
【生卒】:279-331字思远,汝南南顿(今河南项城西)人。魏侍中应璩孙。初仕为公府掾,历南平太守,监南平、天门、武陵等五郡军事。在任抚郡安民,征讨叛逆,深得民心。元帝时,为光禄勋。明帝初,领兵讨平王
【介绍】:唐人。玄宗开元中,官监察御史。天宝六载,为会稽郡太守。七载,移晋陵郡太守,兼按察使。
即临晋关。战国魏置,在今陕西大荔县朝邑镇东黄河西岸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 引 《竹书纪年》: “魏襄王七年,秦王来见蒲坂关。” 《元和志》卷12河东县: 蒲坂关 “一名蒲津关,在县西四里”。皆此。北宋大中
犹抛砖引玉。多用以比喻自己的诗文浅鄙。李端《酬丘拱外甥览余旧文见寄》:“投砖聊取笑,赠绮一何妍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源见“君家果”。形容人年少聪慧,捷对善辩。北周庾信《周柱国纥干弘神道碑》:“公始青衿,风神世载。猛兽不惊,家禽能对。”
读音:Hèjìlī【源】清满洲八旗姓。世居辉发(23,63,180,260)。【变】①一作〔赫济理〕(260)。②清镶红旗满洲护军校张善之妻为赫济里氏,正黄旗满洲前锋毕尔泰之妻为和济里氏(260),〔
见“辽东白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