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家本
清末浙江吴兴(今湖州)人,字子惇,号寄簃。光绪进士。曾任知府、通永道、山西按察使等职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升刑部右侍郎。次年迁左侍郎,并任修订法律大臣,先后兼大理院正卿、法部右侍郎等职,精于法律。曾奏请废凌迟、枭首、戮尸、缘坐、刺字等刑。宣统二年(1910)兼任资政院副总裁。曾修订《大清现行刑律》,并制订《大清新刑律》,以谋对清律有所革新。三年任法部左侍郎。清帝逊位后,引疾不出。著有《沈寄簃先生遗书》,编有《沈碧楼丛书》等。
沈家本
清末浙江吴兴(今湖州)人,字子惇,号寄簃。光绪进士。曾任知府、通永道、山西按察使等职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升刑部右侍郎。次年迁左侍郎,并任修订法律大臣,先后兼大理院正卿、法部右侍郎等职,精于法律。曾奏请废凌迟、枭首、戮尸、缘坐、刺字等刑。宣统二年(1910)兼任资政院副总裁。曾修订《大清现行刑律》,并制订《大清新刑律》,以谋对清律有所革新。三年任法部左侍郎。清帝逊位后,引疾不出。著有《沈寄簃先生遗书》,编有《沈碧楼丛书》等。
沈家本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著帐官。掌御前侍应等事,属著帐郎君院,置本班郎君等职。
见“色棱哈坦巴图尔” (847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金朝置,属教坊。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,秩从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七品上,称比音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源见“獬豸冠”。指法冠。明无名氏《鸣凤记.鄢赵争宠》:“牙牌紫绶两垂腰,铁豸金章逞贵豪。”【词语铁豸】 汉语词典:铁豸
见“骨咄”(1660页)。
茂才之子,因父功封蕲春侯。督民垦田凤阳。从北征,又从征云南,克普定,破华楚山诸寨。死于军,年二十三。追封蕲国公,谥忠愍。【生卒】:1359—1381【介绍】:明湖广蕲州人,字伯声。康茂才子。以父功封蕲
【介绍】:白居易作于长庆三年(823)居杭州时。水部张员外,即张籍。前六句均写景,将暮雨初霁之时,斜阳铺雨、蜃散虹残的景致,描绘得极为艳丽,又以风行浪起,雁过青天点染,一幅暮江初霁图宛在眼前。中二联对
宋.孙奕《履斋示儿编》卷九“声画押韵贵乎审”载:宋朝时候,杨万里有一次到湖南去主考漕试,他看到首名卷中答卷人把“盡”字写成了“尽”字,于是便除名不予录取了,并且说道:“明日揭榜,有喧传以为场屋取得个尺
读音:Shā’ěrtútè【综】 清镶黄旗蒙古马甲额尔追之妻为沙尔图特氏(260)。又,正黄旗蒙古护军霍隆武之妻为沙尔图勒氏,镶黄旗蒙古前锋科灵阿之妻为色尔图忒氏(260),清驻防察哈尔镶红旗中有萨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