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丁
清代指被除名之人丁。(1)八旗人丁,三年编审,年及十五(后改为十六)岁为成丁,连同旧壮丁,逐户审明,编造清册。其未成丁及非正身良家子弟,假冒入册者,并应开除人丁,由各该旗都统验实开除,将开除缘由注明送报户部。(2)民人编审人丁时,十六岁以上增入,六十岁以上开除,被开除者,亦称除丁。
清代指被除名之人丁。(1)八旗人丁,三年编审,年及十五(后改为十六)岁为成丁,连同旧壮丁,逐户审明,编造清册。其未成丁及非正身良家子弟,假冒入册者,并应开除人丁,由各该旗都统验实开除,将开除缘由注明送报户部。(2)民人编审人丁时,十六岁以上增入,六十岁以上开除,被开除者,亦称除丁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太医署置针生二十人,从针博士学习经脉、孔穴。学习期满,经考试合格可充任针师。
字济川,南充(今属四川)人。刻苦读书,上自六经、诸子百家,涉及山经、地志、医卜之术,无所不学,过目不忘。举进士。历彰武军节度推官、著作佐郎、集贤校理、尚书司封员外郎等。所至多建学馆,劝诲诸生;在军中,
书名。广西文献古籍汇纂。30卷。清汪森(1653—1726,字晋贤,号碧巢,浙江桐乡人,汉族)辑。成书于康熙四十四年(1705),内分各郡碑目、题目石刻、入粤纪程、名贤轶事、总督军务、荐绅盛事、杂品别
官署名。唐代宗时,政事多留滞,四方使者及奏计,到京后或连岁不得返,乃置客省以处之。五代沿置。宋因之,掌国信使朝见与辞别时宴赐; 接待各地进奉使及少数民族首领,受其贡献,返回时颁给诏书及赐物; 按官品等
清康熙三年 (1664) 置,属广宁府,后为锦州府治。治所即今辽宁锦州市。县以锦州为名。民国初属奉天辽沈道。1929年直属辽宁省。1949年移治大凌河镇。1993年改设凌海市。古旧县名。清康熙三年(1
读音:Gǒnglián【综】 岷山巩廉氏,羌人也。北魏时有巩廉玉,见《通鉴》。北魏世宗时有巩廉俱和,见《周书》(242)。
同“梅福隐”。明徐孚远《赠寓交者蒋渐逵》诗:“姓氏真同梅尉隐,方书多自葛洪传。”
二十八卷。明程荣(生卒年不详)撰。程荣字伯人,歙县(今属安徽)人。生平事迹不详。此书分南方草木状、禽虫述等十五种,其中除茶谱一种为程荣所自撰外,其余均为采摭他人之作,且很少考证。此书为农圃之书,有一定
又译失主兀惕。蒙古尼鲁温部的一支。海都第三子抄真斡儿帖该之子昔只兀剌之后,《元朝秘史》释为海都七叔纳臣次妻所生之子失主兀歹的后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