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罗安抚司
明土司名。洪武六年(1373)置。治今湖北宣恩县南高罗。属忠建宣抚司。清初为高罗土司,隶施州卫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废。
明土司名。洪武六年(1373)置。治今湖北宣恩县南高罗。属忠建宣抚司。清初为高罗土司,隶施州卫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废。
二十一卷。不著编辑者名氏。《书录解题》称:世传孙洙巨源于佛寺经龛中得之唐人所藏。所录诗赋杂文,自东周迄于南齐,凡二百六十余首,皆史传、《文选》所不载。然所录汉、魏诗文多从《艺文类聚》、《初学记》删节之
元初置,属湖广行省。治所在邕州路(今广西南宁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西部地区。贞元元年(1295)与广西道宣慰司合并改名广西两江道宣慰司。
泛指没有根据的传闻,这是孔子非常反对的一种作风。他说,听到道路传言就四处传播,这是应该革除的作风。【出典】:《论语·阳货》:“子曰:‘道听而涂说,德之弃也。’”【例句】:东汉·班固《汉书·艺文志序》:
读音:kuí【源】 以国为氏,见《路史》(60,63)。【布】 辽宁沈阳有此姓(91)。现行罕见姓氏。今辽宁之沈阳有分布。《姓氏词典》亦收载,其注据《路史》云: “以国名为姓氏。”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。凡驻防之城不设将军、副都统者即设之。主要设于盛京、直隶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等地。额十六人,正三品。辖兵数百名至千余名不等,总掌本城旗籍和防守事务。下设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
官署名。明洪武六年(1373)于吏、礼、兵、刑、工五部下分置,为各部属部之首,并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,员额不定。十三年,户部改原属下五科为四属部,亦置为属部之首。遂定制六部各总部分设郎中一员,员外
即古彭蠡湖的别名。后转指今江西星子县、南昌市之间鄱阳湖。《水经·庐水注》: “ (庐)山下又有神庙,号曰宫亭庙,故彭湖亦有宫亭之称焉。” 《寰宇记》 卷106洪州南昌县: 宫亭湖 “在州北,水路三百四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源见“刘阮天台”。指阮肇,借指情郎。唐刘长卿《过白鹤观寻岑秀才不遇》诗:“应向桃源里,教他唤阮郎。”清孔尚任《桃花扇.传歌》:“配他公子千金体,年年不放阮郎归,买宅桃叶春水。”【词语阮郎】 汉语词
①隋大业五年 (609) 置,属且末郡。在今新疆且末县附近地。隋末废。②金改肃宁城置,属河间府。治所即今河北肃宁县。蒙古至元二年 (1265) 废入河间县,后复置,属河间路。明属河间府。民国初属直隶津